新干縣2025年面向全縣小學公開選調縣城初中教師工作實施方案
為滿足我縣縣城初中學校新學期師資需要,經研究,擬面向全縣公辦小學(含九年一貫制小學)公開選調部分教師到縣城初中學校任教。為使選調工作順利有序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做到“四公開一監督”,即選調人數公開、選調辦法公開、考試成績公開、選調結果公開,接受廣大教師和社會的監督。
二、選調對象
全縣公辦小學(含九年一貫制小學)在編在崗任教且符合相應條件的小學教師。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忠誠黨的教育事業,熱愛教育教學工作。
2、認真踐行教師職責,嚴格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愛崗敬業,為人師表。
3、年齡要求。45周歲以內(即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崗位要求。須具備與所報學科相應的初中教師資格證,學歷為本科及以上學歷(均指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
5.“績”項分要求。近兩年(2023、2024年度,下同)個人“績”項分排名均列所在單位全體正式教職工的前70%以內。(小學以中心小學為單位,如是九年一貫制學校則以學校上報的考核總分排序表中的“績”項分為準)。
6.任教年限要求。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31日,正式任教滿五年,以縣教體局核準的為準。代課、民辦學校等任教時間均不計算在內,外縣市在編任教經歷可計算在內。
7.其他要求。三類人員要求:①根據《江西省特崗教師管理辦法(試行)》第十六條:特崗教師被聘為正式教師后,3年內不得調入市區(或縣城)學校及其他事業單位。②根據《江西省定向師范生教育培養和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二條:在鄉村小學和幼兒園任教,服務期不少于5年。③根據贛人社發[2021]11號文:服務期滿后安置在基層事業單位的“三支一扶”人員,安置后最少應在接受單位服務滿2年方可調離接受單位,即在服務單位工作滿4年方可調動。屬以上三類教師需符合本條件后,再按照前述條件報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能報考:
1、近兩年中,有一年度師德考核等次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師。
2、近兩年中,有一年度綜合考核等次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師。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在處內或其他通報中規定不能參加選調考試的教師。
4、失信被執行人員或其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報考的教師。
5、其他有關規定中認定不能參加選調考試的教師,如往年在各類考試中提供虛假材料、考試舞弊等情形。
四、選調崗位
選崗崗位詳見附件1。
此次選調不設筆試開考比例,若選調崗位報考數未達到該崗位計劃數,則將根據實際報名人數核減相應學科選崗計劃數。
五、選調辦法
(一)選調辦法
此次選調采取筆試成績+加分的方式進行,具體計算方法:最終成績=筆試成績+加分分數,并分學科按最終成績從到低分確定名次,再按崗位設置表簽字確認選崗學校。崗位設置表見附件2。
如某學科未錄滿,仍按名次確認崗位(例如:語文學科選調崗位數為6個,只有4個確定為選調初定對象,即只有1至4名,第5、6空缺),缺額待進城考試中補充相應學校。
若遇到最終成績相同的情況,則依次以筆試成績、年齡大(以有效身份證為準)、工齡長(以人事部門核準的為準)為順序確定初定選調對象。
(二)成績核算標準
1、筆試成績(滿分100分):以筆試考試卷面分為準。
2、加分分數(封頂10分):
(1)綜合榮譽(4分封頂):獲得縣級及以上黨委政府或教育體育行政部門頒發的勞動模范、五一獎章、先進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十佳(教師、校長 )、或最美(教師班主任、校長、黨員、黨務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德育工作者 )、師德標兵、課改標兵、特級教師、師德師風先進個人、聘期內的、名校長、、骨干教師等,計2.5分、省級計2分、市級計1.5分、縣級計1分,同一年度、相同層級、相同類別獎項不重復、累計加分。
(2)業務獲獎(4分封頂):獲得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含其下屬業務部門)的課堂教學競賽(含優質課競賽)獎、學科競賽(含藝術節)、體育競賽、其他業務競賽獎(錄像課、多項教學技能綜合獎,說課、課件制作、單項教學技能競賽、書法美術競賽、無生上課)等獲獎,一等獎計2.4分,二等獎計2分,三等獎計1.6分;省級一等獎計2分,二等獎計1.6分,三等獎計1.2分;市級一等獎計1.2分,二等獎計1分、三等獎計0.8分;縣級一等獎計0.8分,二等獎0.6分,三等獎0.4分,同一年度、相同層級、相同類別獎項不重復、不累計加分,同一活動、同一課題不重復、不累計加分。其他業務競賽獲獎折半計分。
(3)擔任中層及以上職務、班主任經歷加分(2分封頂):擔任班主任或任中層副職超過2年以后,實行加分獎勵。班主任或中層副職每周年加0.2分,中層正職以上每周年加0.3分。加分以滿周年為準,不足周年不加分。同時擔任班主任和中層干部的不重復加分。
五、選調程序
(一)公開報名
1、報名要求:
每個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自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止。
報名地點:縣教體局一樓大會議室。
3、符合報考條件的教師報考時需交驗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2)本人本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3)本人初中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照片3張。
(5)符合加分條件相應的佐證材料,如在外縣、市有擔任班主任的工作經歷,需當時的學校開具有效證明。
(6)報考人員均需填寫統一印制的《新干縣2025年面向全縣小學公開選調縣城初中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3),且必須在“本人承諾:如被選調,職稱如出現低聘或不能聘到原聘崗位等級,本人無意見”一欄中親筆簽名。
(二)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結束后,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逐一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人員發給《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經核實后隨時取消其選調資格。有提供虛假材料、隱瞞真實情況的,一經發現,3年內不得參加縣內所有選調考試。
(三)筆試
1、筆試地點:以筆試準考證上的地點為準
2、筆試時間:2025年7月19日(星期六)下午14:30-16:30。須在14:00前到達考場進行安檢,遲到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3、筆試分值及內容:卷面分值100分,內容為報考學科教師應掌握的內容。
4、領取筆試準考證: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于7月18日(星期五)下午4:00—5:30在109辦公室領取《筆試準考證》。
(四)公示
7月21日下午17:00前在縣教體局公開欄張貼初定選調對象名單,并在新干縣教育體育局微信公眾號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有擬錄用人員被舉報弄虛作假、考試舞弊等違規違紀行為,一經核實,取消其錄用資格。舉報逾期不再予以受理。被取消選調資格所出現的缺額,按照筆試成績依次予以遞補。
(五)選崗確認
初定選調對象分學科按最終成績從到低分確定名次,再按崗位設置表簽字確認選崗學校。選調時間地點初定于2025年7月29日上午9:00前趕到縣教體局5樓519會議室參加選崗,如不參加選崗或選崗后放棄的兩年內不得參加各類選調考試。
六、組織領導
公開選調教師工作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為加強組織領導,特成立新干縣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分管領導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教體局人事股),負責辦理選調工作的日常事務,由縣教體局主要領導任辦公室主任,其他局班子成員為辦公室成員。
七、工作要求
教師選調工作是關系到教師切身利益的嚴肅工作,要從嚴治考,嚴肅考風考紀,嚴格按照有關考務要求進行筆試的組考工作,突出強化以下幾個環節工作:
1、考生和工作人員的手機等所有通訊工具不得帶進筆試考場。筆試過程中如發現考生攜帶有《考生守則》所規定的禁帶物品進考場,一律按該科筆試成績零分處理。
2、筆試過程中如發現有舞弊行為,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五年內不得參加我縣教體系統組織的教師選調考試。
3、本次選調筆試等工作實行陽光操作,進行全程監督。有關人員要各負其責,嚴守紀律,照章辦事,實行回避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在工作中嚴重違規違紀的,將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本方案由新干縣教體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可直接向縣教體局人事股咨詢。
聯系電話:0796—2600131(新干縣教體局人事股)
舉報電話:0796—2602738
附件1:新干縣2025年面向全縣小學公開選調縣城初中教師崗位表
附件2:新干縣2025年面向全縣小學公開選調縣城初中教師崗位設置表
附件3:《新干縣2025年面向全縣小學公開選調縣城初中教師報名登記表》
新干縣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2025年7月6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3可掃下面的二維碼下載
原標題:新干縣2025年面向全縣小學公開選調縣城初中教師工作實施方案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HF-byDqO2xD-YL6y1YhtEg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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