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甘肅張掖市市直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遴選和選調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17人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轉任規定》《公務員調任規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及《甘肅省<公務員調任規定>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市委組織部決定開展2025年度市直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
公開遴選職位為鄉科級副職、三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
公開選調職位為副科長職務。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公開遴選
1.報名范圍
(1)我市縣(區)、鄉鎮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我市縣(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3)中央、省屬駐張單位縣(區)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2.遴選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4)一般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選調生應符合基層鍛煉最低年限要求。
(5)近3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
(6)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報考鄉科級副職、三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職位,須現任相同層次的職務職級。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9年7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2025年7月,現任職務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
(6)按照有關規定,到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對于通過降低進入門檻等傾斜政策錄用的人員,應當在我市轄區內的艱苦邊遠縣鄉機關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未滿5年的,不得參加本次公開遴選。
(7)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選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二)公開選調
1.報名范圍
市內國有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且在編在崗的人員(不包含事業工勤人員)。中央、省屬駐張單位中符合上述范圍和有關規定的人員也可報名。
2.報考條件
報名人員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調任規定》《甘肅省<公務員調任規定>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我市市屬國有企業、縣(區)屬國有企業中,擔任與選調職位相當層次職務人員,且任職滿1年以上;中央、省屬駐張企業中擔任與選調職位相當層次職務人員,且任職滿1年以上,以及在上述國有企業工作,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
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工作人員,須為聘任在七級、八級管理崗位上的領導職務人員,且任職滿1年以上;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須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在企事業單位工作2年以上(含試用期),在本單位工作1年以上。
(3)近3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9年7月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2025年7月,現任職務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7)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8)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選調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25年7月10日(星期四)8∶30至7月15日(星期二)18∶00。報名采取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職位。符合條件的報考者個人提出申請,填寫《報名登記表》,按干部管理權限由所在單位及組織(人事)部門審核,簽注意見并加蓋公章后,到各遴選、選調機關報名(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詳見職位表),審查報考資格。
報名人員除填寫《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外,同時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2寸免冠藍色背景照片5張;本人干部人事檔案專審表、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需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印章)以及公開遴選、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將報名全部材料掃描成PDF格式,打包壓縮后發送至各遴選、選調機關指定的電子郵箱進行審核(文件名命名為:姓名+身份證號+報考職位)。
本次公開遴選、公開選調各職位的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遴選、選調計劃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資格審查結束后,未達到比例的職位減少遴選、選調計劃,直至達到開考比例。減少遴選、選調計劃后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職位遴選、選調計劃。減少遴選、選調計劃或取消職位在張掖黨建網公布,報考取消職位的人員,可于2025年7月16日(星期三)8∶30至18∶00改報其他職位。
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職位要求的專業類或專業名稱不完全相同,經遴選、選調機關同意,由畢業院校出具說明,認定所學專業屬于職位要求的專業類,或認定所學專業名稱雖與職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同,但課程基本相同,屬同一專業,附本人所學課程成績單,在報名時一并提供審核。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公開選調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遴選、選調機關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遴選、選調資格;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生變化,導致報考人員在本級機關工作不滿2年、處于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不滿1年的,終止其遴選、選調程序,不再作為遴選、選調人選。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職位業務水平測試和面試,重點測查用黨的創新理論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筆試、職位業務水平測試、面試和綜合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小數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依次按照筆試成績、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名次。
(一)筆試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
1.科目與內容。筆試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均采取閉卷、“裸考”形式進行,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實施。筆試主要測查應試者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文字寫作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30%;職位業務水平測試主要測查應試人員的專業知識及業務能力,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30%。筆試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合成成績計算公式為:合成成績=筆試成績×50%+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成績×50%。
2.時間和地點。
筆試:2025年7月26日上午9:00至12:00
職位業務水平測試:2025年7月26日下午14:30至17:30
考試地點及要求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須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兩證不全者不得進入考場。身份證過期或遺失的考生,應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
3.成績查詢。筆試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結束后,成績在張掖黨建網公布,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資格復審
按照筆試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合成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各職位資格復審人數與遴選、選調計劃人數的比例一般為3:1,筆試、職位業務水平測試其中一門缺考或成績為零者不得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通過張掖黨建網予以公布。
資格復審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實施。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登記表》、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公開遴選、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干部人事檔案專審表、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需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印章)。另需其他材料的,遴選、選調機關應提前通知報考人員準備。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按照筆試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合成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三)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比例一般為3:1。經市委組織部同意,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可通過核減計劃的方式達到3:1;通過核減計劃仍然達不到3:1的,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對實際未形成競爭的職位(參加面試人員與遴選、選調計劃人數的比例為1:1),面試成績應達到使用同一題本面試人員成績的平均分以上,方可進入考察環節。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通過張掖黨建網予以公布。
面試采取結構化小組面試方式,主要測查履行職位職責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由各遴選、選調機關負責,采取差額考察的辦法進行。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與遴選、選調計劃人數的比例一般為2:1。對于遴選、選調計劃在2人以上的職位,可適當降低差額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考察工作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根據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如違規違紀情況、社會信用記錄等)。嚴格落實中央關于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有關要求,對檔案中材料和信息造假的,一律取消遴選、選調資格??疾觳缓细裾呋虮救朔艞壙疾熨Y格者,報市委組織部同意后,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本環節遞補只進行1次。報考人員自愿放棄遴選、選調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考察結束3個工作日后及之后環節自愿放棄遴選、選調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
六、體檢
體檢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實施,采取等額體檢的辦法進行。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或本人放棄體檢資格者,經市委組織部核準后,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本環節遞補只進行1次。
七、公示
擬遴選、選調對象分別在遴選、選調機關和本人現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選調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公示環節出現的空缺職位,遴選、選調機關報市委組織部同意后,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本環節遞補只進行1次。
八、審批及任職
公示期滿不影響遴選、選調的,由遴選、選調機關按要求將遴選、選調結果報市委組織部,經市委組織部部務會會議研究后辦理試用手續,試用期3個月。審批環節出現的空缺職位不再遞補。試用期內,擬遴選、選調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報市委組織部審批后,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公開遴選人員可參考其原任職務職級任職。
公開選調人員按報考職位任職,擬任職人員試用期按照《公務員調任規定》和《甘肅省<公務員調任規定>實施細則》執行。
九、組織實施及監督
本次遴選、選調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組織實施。遴選、選調過程中相關信息及時通過張掖黨建網面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對出現的違紀違規問題,將嚴肅追究責任。
本次遴選、選調不收取任何費用,筆試、職位業務水平測試、面試不指定輔導書目,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監督電話:
市紀委監委 0936-12388
市委組織部 0936-12380、8215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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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張掖市2025年度市直機關及參公管理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
2.張掖市2025年度市直機關及參公管理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3.張掖市2025年度市直機關及參公管理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4.張掖市2025年度市直機關及參公管理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中共張掖市委組織部
2025年7月9日
原標題:張掖市2025年度市直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zydj.zhangye.gov.cn/tzgg/202507/t20250709_1425179.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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