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四川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補充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
按照《四川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補充錄用公告》要求,現就樂山市2025年補充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考生登錄“補錄專題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進入資格復審。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可登錄樂山人事考試網(http://www.lspta.com.cn/)“成績查詢”專欄點對點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和職位排名。
二、資格復審安排
(一)資格復審時間: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上午9:30至11:30。
資格復審應由考生本人參加,未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按規定流程完成資格復審工作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資格復審地點:
1.報考基層選調生和“四級聯考”的考生,請到樂山市老干部活動中心二樓(樂山市市中區竹公溪街1399號)參加資格復審。
2.報考法院系統的考生,請到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地址:樂山市市中區柏楊東路85號)1號樓6樓會議室參加資格復審。
3.報考檢察院系統的考生,請到樂山市人民檢察院(地址:樂山市市中區團山街615號)304辦公室參加資格復審。
4.報考公安系統的考生,請到樂山市公安局(地址:樂山市市中區春華路南段363號)1樓報告廳參加資格復審。
5.報考司法行政系統的考生,請到樂山市司法局(地址:樂山市市中區龍游路西段205號)4樓421室參加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材料
(一)基層選調生資格復審材料
1.《基層選調生報名推薦表》2份(請用1頁A4紙打印),須經高校<院所>院<系>黨組織、高校<院所>黨委組織部<就業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市(州)黨委組織部意見”欄資格復審時無需蓋章。
2.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學生證未載明考生本人所學專業或專業與職位要求專業不完全一致的,需提供學校就業主管部門開具的所學專業代碼證明)。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其他與選調條件、職位條件有關的資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具體為:
(1)黨員證明材料:已加入中國共產黨(含中共預備黨員)的考生,需出具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證明材料原件,注明入黨時間(須具體到日),并加蓋高校黨委組織部或院(系)黨組織公章。
(2)獲獎證明材料:獲獎學金、省級“大學生綜合素質A級證書”、校級及以上“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培養工程”培養對象、院(系)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學生”“研究生”“碩士”“博士”“學生干部”“研究生干部”“團干部”“畢業生”的考生須出具獲獎證書或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3)擔任學生干部證明材料:大學期間擔任班長及以上學生干部一學年以上(含班級班長,班級團支部、黨支部書記,校、院〈系〉學生會〈團委、研究生會〉主席、副主席〈書記、副書記〉,校、院〈系〉學生會〈團委、研究生會〉各部部長、副部長等相應副職及以上,校、院〈系〉協會〈社團〉副職及以上)的考生,須出具學生干部證明材料(聘書)原件及復印件,材料須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擔任的具體職務名稱,并加蓋校黨委組織部或院〈系〉黨組織公章。
(4)具有參軍入伍經歷的考生,須出具退役士兵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二)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四級聯考”、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資格復審材料
1.《四川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補充錄用報名信息表》2份(須用1頁A4紙打印)。
2.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畢業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原件和復印件。
4.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報考峨邊、馬邊職位的少數民族考生)原件和復印件。
5.招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書、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其中:
(1)202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在資格復審時,暫未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須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學生證上專業及學歷層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學歷層次及專業等情況證明);
(2)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手續,亦可在考察前提交;
(3)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應出具教育部相關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考生可登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
(4)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參加資格復審考生所提供的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和齊全。資格審查貫穿考錄全過程,任何時候發現報考者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考試、錄用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的報考者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經線上資格初審合格后,進入資格復審。
四、面試相關事項
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按照規定現場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并按要求領取《面試通知書》。
考生在面試當日持本人《面試通知書》、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未按規定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確保能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
(二)請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網絡報名所留電話錯誤或不暢通導致無法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本公告由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0833-2429486
樂山市人民檢察院 0833-2409136
樂山市公安局 0833-2499205
樂山市司法局 0833-2558360
樂山市委組織部 0833-2487564
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
2025年7月10日
原標題:中共樂山市委組織部關于樂山市2025年補充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資格復審有關事宜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6509.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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