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山西太原市教育局遴選法律顧問1人公告
為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發揮法律顧問在推進依法治教中的積極作用,教育治理法治化水平,根據《太原市黨政機關法律顧問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工作需要,太原市教育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遴選一家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顧問?,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條件
1.律師事務所具有綜合提供各類法律服務的能力,在行政法、教育法、民商法等領域服務能力強,在業界具有良好聲譽;
2.律師事務所近3年內未受過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會行業處分;
3.律師事務所選派三人以上、符合以下條件的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團隊:
(1)政治素質過硬,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和行業規范;
(2)為人公道正派,具有社會責任感,具備履行法律顧問職責的身體條件、時間和精力;
(3)了解黨政機關工作流程和教育工作特點,熟悉相關行政、教育法律法規,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驗和較強的專業能力;
(4)未受過刑事處罰、黨紀政務處分、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律師協會行業處分;
(5)未有不適宜擔任法律顧問的其他情形。
二、法律顧問服務內容
1.參與市教育局重大決策、重大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核,提出法律意見;
2.參與地方性教育法規和規章草案、規范性文件的研究、起草、審核、論證;
3.協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書或者以市教育局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協議);
4.參與處置涉法涉訴案件、信訪案件、重大矛盾糾紛和重大突發事件;
5.參與處理行政復議、訴訟、仲裁、調解、申訴等法律事務;
6.參與普法宣傳教育和法治培訓等;
7.市教育局委托、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遴選程序
1.報名。律師事務所按照本公告規定向市教育局提交報名材料,并對所提交報名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2.審查。報名期限截止后,市教育局對報名者是否符合遴選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進入評審環節。
3.評審。市教育局組織評審組,綜合考慮報名律所的綜合實力、以往業績、工作經驗等情況進行評審,初步確定擬聘任名單。
4.公示。經市委教育工委會議研究通過后,將擬聘任名單通過太原市教育局官方網站向社會進行公示。
5.簽約。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市教育局與律所簽訂聘任合同,進一步明確服務內容、期限、報酬及權利義務等內容。
四、報名事宜
1.報名材料
(1)《太原市教育局法律顧問報名表》;
(2)律師事務所簡介;
(3)律師事務所近3年內未受過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會行業處分的承諾函;
(4)律師服務團隊成員未受過刑事處罰、黨紀政務處分、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律師協會行業處分的個人承諾書;
(5)律師事務所以往業績材料,如從事政府部門法律顧問的經歷和業績、從事教育領域相關法律服務的經歷和業績、研究或工作成果等。
2.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具體時間以報名材料寄出郵戳為準。
(2)報名方式:請有意向參加遴選的律師事務所,將上述報名材料按順序整理好后配送至太原市教育局(配送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路69號太原市教育局法規科217室,郵編:030082),并將報名材料WORD版發送至電子郵箱(tyjyjzcfg@163.com)。
聯系人:楊老師
聯系方式:0351—4223692
太原市教育局
2025年11月12日
原標題:太原市教育局關于公開遴選法律顧問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s://jyj.taiyuan.gov.cn/tzgg/20251112/30266965.html
(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