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肅省酒泉市公安局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轉任規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等法律法規,酒泉市公安局決定開展2025年度選調工作人員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
選調職位為一級警長(警務技術一級主管)及以下職級(具體職位見附件)。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1.酒泉市各縣(市、區)公安系統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在編在崗且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公務員。
2.中央、省直部門單位設在酒泉市轄區內的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在編在崗且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公務員。
(二)選調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一般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單位工作滿1年以上。選調生應符合基層鍛煉最低年限要求。
4.近3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
5.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有學位要求的崗位必須取得相應學士學位及以上。
6.具有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現任職務職級與選調職位要求的職級層次相同,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9年11月及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2025年11月,現任職務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定,到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對于通過降低進入門檻等傾斜政策錄用的人員,應當在所報考市轄區內的艱苦邊遠縣鄉機關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未滿5年的,不得參加本次選調。
7.尚在任職試用期或者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內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報考人員可登陸酒泉人才網(www.jqrc.net)下載《酒泉市公安局2025年度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查詢選調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報考人員如需咨詢報名相關事項,可按照《職位表》公布的電話與市公安局聯系。
(二)報名
采取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每名考生收取150元報名費。報名時間為2025年11月17日8:30至11月26日18:00。具體步驟如下:
1.報名路徑包括手機客戶端和電腦PC端兩種方式,時間截止系統自動關閉。
手機客戶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酒泉人才”,點擊“人事考試”進行報名。
電腦PC端:通過電腦瀏覽器登錄酒泉人才網(www.jqrc.net),進入“人事考試”專欄進行報名(建議使用版谷歌Chrome瀏覽器或360瀏覽器登錄)。
2.報考人員注冊完成后,按照操作流程進行報名。
3.報考人員根據相關要求選擇填報職位,下載打印《酒泉市公安局2025年度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表》格式不得進行改動。
4.報考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將《報名表》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初審后報縣(市、區)委組織部審核,簽注“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公章。中央、省直部門單位設在我市轄區內的單位人員報考時,需由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人事主管部門蓋章并同意。
5.報考人員將審核蓋章后的《報名表》掃描后以圖片格式(JPG/PNG均可)上傳報名系統。未按要求上傳或填寫不規范的,不予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者,取消選調資格;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三)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看資格審查結果。市公安局對資格審查工作有其他要求的,報考人員按市公安局要求辦理。
報名期間,資格審查結果為“不通過”的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查結果為“退回補充資料”的報考人員,應根據報考職位要求補充完善相關資料,并重新選擇原職位報名,也可改報其他職位。11月26日18:00后報名審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可于11月27日18:00前改報其他職位,11月27日18:00后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本次選調各職位的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選調計劃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資格審查結束后,未達到比例的職位減少選調計劃,直至達到開考比例。減少選調計劃后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職位選調計劃。減少選調計劃或者取消職位在酒泉人才網和酒泉市公安局微信公眾號公布,報考取消職位的人員,可于2025年11月28日8:30至12:00改報其他職位。
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職位要求的專業類或專業名稱不完全相同的,經市公安局黨委同意,由畢業院校開具說明,認定所學專業屬于職位要求的專業類,或認定所學專業名稱雖與職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同,但課程基本相同,屬同一專業,并附本人所學課程成績單,在資格復審時一并提交審核。
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市公安局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選調資格;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生變化,導致報考人員在本級機關工作不滿2年且在本單位工作不滿1年、處于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不滿1年的,終止其選調程序,不再作為選調人選。
(四)報名繳費
每人150元。通過電腦瀏覽器登錄酒泉人才網(https://www.jqrc.net)→“人事考試”欄目→點擊對應公告下方“查看詳情”→“考試繳費”→核對繳費信息是否為本人→點擊“網上支付”→選擇繳費方式自行繳費。
繳費時間:2025年11月29日08:30至2025年12月1日18:00。因個人原因錯過繳費時間,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五)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并繳費的報考人員,可于2025年12月4日(星期四)8:30至12月5日(星期五)18:00登錄酒泉人才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職位業務水平測試(僅XD02職位進行)和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公安業務能力等綜合素質,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公式為:XD02職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其他職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職位業務水平測試、面試和綜合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小數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依次按照筆試成績、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名次。
(一)筆試
1.科目與內容。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由市公安局委托市人才中心統一組織。主要測試應試者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公安業務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
2.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25年12月6日上午9:00-11:30,地點詳見準考證。報名人員需持準考證和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原件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進入考場。身份證遺失的報考人員,應及時在公安機關補辦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
3.成績查詢。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成績在酒泉人才網和酒泉市公安局微信公眾號公布,考生自行查詢。
(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
報考XD02職位的考生需進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
1.科目與內容。職位業務水平測試采取筆試閉卷形式,主要測查應試者公安公文寫作相關業務能力,滿分為100分。
2.時間和地點。測試時間為2025年12月6日下午15:00-17:00,具體測試地點由市公安局另行通知考生。
3.成績查詢。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成績在酒泉人才網和酒泉市公安局微信公眾號公布,考生自行查詢。
(三)資格復審
XD02職位按照筆試成績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合成成績(計算公式為:合成成績=筆試成績×50%+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成績×50%)由高到低的順序、其他職位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人選,比例一般為3:1。筆試、職位業務水平測試其中一門缺考或成績為零者不得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通過酒泉人才網和酒泉市公安局微信公眾號公布。資格復審時間為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8:30至12月12日(星期五)18:00。
資格復審由市公安局和市人才中心組織實施。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提供本人身份證、《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提供本人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和現任人民警察警銜變動審批表復印件,并加蓋組織部門印章。另需其他材料的,由市公安局提前通知報考人員準備。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XD02職位按照筆試和職位業務水平測試合成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其他職位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四)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比例一般為3:1。經市公安局黨委同意,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可通過核減計劃的方式達到3:1;通過核減計劃仍然達不到3:1的,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對實際未形成競爭的職位(參加面試人員與選調計劃人數的比例為1:1),面試成績應達到同一考場使用同一題本面試人員成績的平均分以上,方可進入考察環節。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通過酒泉人才網和酒泉市公安局微信公眾號公布。
面試采取結構化小組面試方式,主要測查履行職位職責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由市公安局組織實施,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與選調計劃人數的比例為1:1。
考察工作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根據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登記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如違規違紀情況、社會信用記錄等)。嚴格落實中央關于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有關要求,凡發現檔案中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選調資格。同時考察對象向考察組提供本年度內體檢報告??疾觳缓细裾呋虮救朔艞壙疾熨Y格者,經市公安局黨委同意后,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本環節遞補只進行1次。報考人員自愿放棄選調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提出。考察結束2個工作日及之后環節自愿放棄選調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
六、公示及辦理手續
市公安局根據綜合成績,結合考察情況,研究提出擬選調對象,分別在市公安局和本人現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機關(單位)和縣(市、區)委組織部。公示環節出現的空缺職位,經市公安局黨委同意后,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本環節遞補只進行1次。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報市委組織部研究辦理調動手續。本次選調對擬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的人員不設置試用期。
政策咨詢電話:
0937-5926328(酒泉市公安局人事科)
附件:
酒泉市公安局
2025年11月13日
原標題:酒泉市公安局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2rp0szZ9Jv5pYkbgCIvvOg
(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