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四川邛崍市遴選鎮鄉機關公務員9人公告
(四)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認真閱讀“公告”、“遴選職位表”等,了解遴選職位所規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并根據自身的實際,選擇與自身條件完全相符的職位報考。報考人員應使用第二代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真實完整,資格審查貫穿遴選全過程,因個人原因在遴選過程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遴選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報考者參與遴選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報考人員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在公開遴選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報考人員因聯系電話有誤、通訊不暢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五、考試
本次遴選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總成績以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筆試成績=《綜合能力素質測試》×50%+《對策申論》×50%。
(一)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卷面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文字寫作能力、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等綜合素質。
筆試科目:《綜合能力素質測試》、《對策申論》。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5年8月15日(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選名單公布: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是否進入面試人選名單及面試具體事項同時于筆試結束后10日內在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www.cdpta.gov.cn)、邛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www. qlrsldj.gov.cn)網站上公布,請考生注意查看。本次考試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
(二)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邛崍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原則上按照遴選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選數1:2的比例,在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內以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確定,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
2.原件校驗。對確定的面試人選進行原件校驗,原件校驗合格者辦理面試手續,領取《面試通知書》。
(1)原件校驗時間:原件校驗時間通過邛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www.qlrsldj.gov.cn/)公布,請考生注意查看。
(2)原件校驗地點:四川省邛崍市人力資源管理中心(邛崍市臨邛鎮鳳凰大道168號邛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大樓內,聯系電話:028-88791289)。
(3)原件校驗需提交資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2015年邛崍市公開遴選鎮鄉機關公務員考試報考信息表》(貼上照片)、報名資格條件相關證明(學歷證、學位證、職稱資格證、公務員登記表、獎勵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持外國文憑者,需同時提供國家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學歷、學位證明原件)。②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③單位證明材料(內容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參加工作時間、入黨時間、現任職務、是否同意報考等,證明材料必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所在單位及上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加蓋印章)。
3.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三)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六、體檢
面試后,根據遴選職位及名額,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忌荚嚳偝煽兾催_到60分的,不能確定為進入體檢的人選。
體檢由邛崍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在確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七、考察、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一)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由邛崍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進行考察,并做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
(二)公示:邛崍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對考察合格的擬遴選人員在成都人事考試網(http://www.cdpta.gov.cn)和邛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www. qlrsldj.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限7個工作人員,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反映有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遴選資格。
(三)上報審批及辦理調動:對公示無異議的擬遴選人員,經我市審定并報成都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后,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崗位分配:遴選人員的具體崗位分配由邛崍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分配。
八、其他事項
此次公開遴選的鎮鄉機關工作人員在我市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原則上5年內不得調離本市。
九、紀律監督
為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電話:邛崍市紀委監察局派駐邛崍市人社局紀檢組028-61781062)。
咨詢電話:028-88791289
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中共邛崍市委組織部、中共邛崍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邛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原標題:關于2015年下半年邛崍市公開遴選鎮鄉機關公務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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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7月21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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