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吉林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選用5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務員法》有關規定,經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決定公開選用機關工作人員6名。具體公告如下:
一、選用職位及人數
1.外國專家管理職位2名;
2.社會基金監督職位1名;
3.文字綜合職位3名。
二、選用范圍
面向長春市城區內(不含雙陽區、九臺區)各級黨政群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中符合條件人員。
三、資格條件
除必須具備《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二)熱愛人力資源和社會工作,勤奮敬業,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團結協作精神;
(三)具有兩年以上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工作經歷;
(四)歷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五)身體健康;
(六)應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的最低服務年限;
(七)符合選用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其中,年齡、工作經歷年限和學歷情況按截止到2016年1月31日計算)。
具體如下:
(1)外國專家管理職位要求:
①副科級及以下職務;
②年齡35周歲及以下;
③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④通過大學英語六級,口語表達流利。
(2)社會基金監督職位要求:
①副科級及以下職務;
②年齡35周歲及以下;
③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法律專業;
④從事過法律(執法)相關方面的工作二年以上,有一定文字綜合能力。
(3)文字綜合職位要求:
①副科級及以下職務;
②年齡35周歲及以下;
③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取得相應學位;
④有文字綜合工作經歷,具備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綜合知識,能夠獨立承擔綜合性文字材料或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此次選用:
(責任編輯:李明)
- 2025年瀘州市納溪區第二次公開考試轉任公務員面試成績及排名和體檢相關事宜的公告
- 2025年度樂山市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職位調整公告
- 2025四川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選調工作人員筆試總成績、崗位排名及面試資格審查公告
- 2025四川省大數據中心選調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崗位排名及面試資格審查公告
- 2025四川省殘疾人聯合會選調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及面試資格審查的公告
- 2025四川省生態環境廳選調工作人員崗位排名及面試資格審查的公告
- 2025年度屏山縣公開考調公務員 (參照管理工作人員)擬轉任人員的公示
- 2025四川省僑聯選調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崗位排名及面試資格審查的公告
- 2025年遂寧市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筆試成績排名查詢及進入面試資格審查和面試有關事宜的公告
- 2025四川省委社會工作部調工作人員面試資格審查有關事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