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潛江市人民政府招聘法律顧問公告【3-6人】
為進一步政府依法決策能力,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根據《潛江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規則》,按照公開、公正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政府法律顧問?,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任人數
聘任市政府法律顧問3-6人。
二、聘任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道德修養;
(二)受過系統的法律專業教育,具有較高的專業理論水平和豐富的法律事務工作經驗;
(三)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者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從事法律、教學、研究或者法律實務工作5年以上;律師事務所律師應有7年以上律師執業經歷;
(四)在所從事的專業領域享有較高的社會知名度和影響力;
(五)熟悉市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規則,熱衷于政府法律顧問事業,有較強的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六)6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責任心強,有充足的時間和精力履行法律顧問職責。
三、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一)受市政府委托,對政府的重大行政決策、合同進行合法性論證及法律風險評估;
(二)受市政府委托,對政府起草或者擬發布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合法性論證及法律風險評估;
(三)受市政府委托,對政府重大經濟項目建設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論證意見;
(四)受市政府委托,審查或者協助起草合同、協議以及其他法律事務文書;
(五)受市政府委托,參與處理涉及市政府的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和其他糾紛;
(六)受市政府委托,參加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民事訴訟等活動;
(七)應市政府要求,參與信訪接待和信訪法律咨詢,對重大、復雜信訪案件提出法律意見或處理建議;
(八)受市政府委托,參與對特定事項的調查,并提出相關的法律意見;
(九)應市政府要求,對政府工作人員進行法律方面的業務培訓,協助政府進行法制宣傳;
(十)辦理市政府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