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舒城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120人】
㈢聘用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和安徽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新聘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實行國家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和工資福利制度。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并須在聘用單位服務期滿3年方可流動。
九、招聘紀律
本次招聘考試嚴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試工作規則(試行)》及、回避等相關規定,嚴肅考風考紀,嚴格實行考試責任追究制,確保招聘考試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進行。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招聘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舒城縣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對有關工作人員違反招聘原則,不按規定程序操作的行為,要立即制止并責令改正,對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宣布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資格、通報所在或單位、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處理;對違反招聘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十、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考試,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政策咨詢電話:0564-8689057(舒城縣人社局)
0564-8628760(中共舒城縣委組織部)
監督舉報電話:0564-8621152(舒城縣監察局)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原標題:2016年舒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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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舒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xls
3、關于同意×××同志報考舒城縣事業單位的證明(式樣).doc
中 共 舒 城 縣 委 組 織 部
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3月16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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