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婁底招聘常年法律顧問公告
(2)以往參與政府法律服務的情況,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3)除推薦為應聘律師以外的其他主要人員的基本情況;
(4)為我局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方案與收費標準。
2、事務所推薦應聘的律師須提交個人應聘材料,應聘材料的內容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1)個人近3年的基本情況介紹,包括學歷、職稱、獲取律師資格的時間,主要執業經歷,現執業機構等;
(2)個人的研究成果、主要訴訟、非訴訟案例和業務專長等;
(3)為我局提供法律顧問的服務工作細則。
上述應聘材料(一式三份)應于2017年2月12日前送或寄至婁底市水利局政策法規科。
(二)評審
我局對所有應聘材料進行認真評選,綜合考察各應聘律師及事務所的基本情況、業務專長、相關業績、顧問服務工作方案、收費標準等因素,擇優確定。
(三)聘任
經評審確定,我局將與單位簽署合同,合同將明確服務我局法律顧問的的職責范圍、權利義務、工作方式、聘用期限、費用支付、違約責任、解聘情形、爭議解決等內容。
(聯系地址:婁底市婁星區樂坪大道東607號婁底市水利局辦公樓8306房間)
郵政編碼:417000 聯系人:歐陽先生
聯系電話:0738-8387412 18307388656)
原標題:關于公開招聘常年法律顧問的公告
2017年1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