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深圳市公務員考試公告【871人 】
(二)筆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7年3月26日。具體安排為:
3月26日上午10:00-11:3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3月26日下午14:00-16:00 《申論》(A類)、《申論》(B類)、《財務會計素質測試》、《外事翻譯素質測試(英語)》、《行政執法素質測試》、《社會保險執法素質測試》、《地稅執法素質測試》、《食品安全執法素質測試》、《特種設備執法素質測試》、《衛生行政執法素質測試》、《司法素質測試》、《氣象專業素質測試》。
本次考試僅在深圳市設置考場,考場將實行隨機分配,具體安排及要求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本次筆試將實行雷同卷甄別鑒定,對作弊者嚴肅處理。
(三)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按兩科成績各占50%合計,并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筆試成績合格線和總成績合格線由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劃定,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合格線、考試總成績合格線、入圍面試人數少于面試名額職位的面試成績合格線及進入資格初審人選初定于2017年4月17日16:00后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及深圳市考試院網站上公布。考生也可通過考生服務系統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四、資格初審
(一)參加范圍。
對筆試合格的考生,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根據該職位面試名額等額確定資格初審人選;若某職位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人數少于本職位面試名額的,則該職位所有筆試成績合格人員都列為進入資格初審人選。其他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根據下述規則確定是否具有資格初審遞補資格,根據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通知遞補參加資格初審。筆試成績低于合格線的不能參加資格初審和面試。
設入圍面試名額為R,招考名額為Y,資格初審類別按以下原則確定:
A類:指筆試合格且名次在面試名額(R)值內的考生。此類考生全部為資格初審人選。
B類:指筆試合格且名次在面試名額(R)值之外、但在招考名額6倍(6Y)值之內的考生。此類考生暫不具備初審資格,但具有遞補資格。
C類:指筆試合格且名次在B類考生之后的考生。此類考生不具備初審資格。
D類:指筆試不合格的考生。此類考生不具備初審資格。
(二)審查方式和時間安排。
本次招考資格初審實施網上審查,考生在考生服務系統按要求上傳個人資格初審材料掃描件,不需到現場提交材料原件。沒有在規定時間內上傳資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評和面試資格。
具體安排和要求初定于2017年4月17日16:00后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及深圳市考試院網站上公布。
(三)注意事項。
1.考生資格初審須上傳的材料主要有: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及學位證書(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暫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就讀出具的含院系推薦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函>和成績單),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材料、退出現役證件和其它相關材料。
2.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準確、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進入下一輪的資格。
3.資格初審僅對考生如實提供的材料進行初步核對,其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職位要求最終以資格復審、考察及聘任審批為準。
4.報考監獄戒毒管理機關警察職位的,經資格初審合格的參加體能測評。報考除監獄戒毒管理機關警察職位外其他職位的,經資格初審合格的,確定為面試人選。
5.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體能測評和面試;由此出現面試名額空缺的,將在規定時間內按同一職位筆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從遞補人選中依次遞補進行資格初審。當面試人數達到該職位面試名額,或該職位B類人員均審查完畢,或規定的資格初審結束時間到達后,均不再遞補資格初審人選。
五、體能測評
(一)參加范圍。
報考監獄戒毒管理機關警察職位經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均需參加體能測評。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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