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崇陽縣引進人才公告【招40人】
根據《崇陽縣2017年人才引進工作方案》(崇人組文1號),決定公開引進40名急需緊缺專業人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人才、“985”“211”工程重點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以及具備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學歷并取得中級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
二、引進崗位
具體崗位計劃見《崇陽縣2017年引進人才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資格條件
1.教育教學類崗位。引進人才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引進人才為“985”、“211”工程重點高校全日制本科學歷的,年齡應在30周歲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醫療衛技類崗位。引進人才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985”、“211”工程重點高校全日制本科學歷的,年齡一般應在40周歲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引進人才為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學歷并具有與崗位相匹配的中級以上職稱的,年齡一般應在40周歲以下。其中,從事法醫工作崗位引進人才為男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0周歲以下。
3.其他崗位。引進人才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985”、“211”工程重點高校全日制本科學歷,年齡在30周歲以下。
引進人才同時須符合以下條件:
1.在辦理正式錄(聘)用手續前,應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2.符合引進崗位的專業及相關要求;
3.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規定的基本條件及用人單位的其它要求。
引進對象不得有下列情形:
1.曾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
3.在校期間受到院系以上處分未滿一年;
4.受處間或未滿影響期限;
5.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
6.其他影響辦理錄(聘)用手續的情形。
四、引進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截止2017年5月19日17:00。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