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溫州市泰順縣事業單位取消招聘計劃公告(第4號)
根據《2017年泰順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第1號)》有關規定,經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因有關單位(職位)報名情況未達到最低開考比例(1:3)要求,決定取消有關單位(職位)招聘計劃。具體詳見如下:(見附件)
原標題:2017年泰順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第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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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泰順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取消招聘計劃情況表.doc
泰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5月2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