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如皋市級機關選調公告【招47人】
為進一步優化市級機關干部隊伍結構,有序推進干部跨部門、跨地區交流,增強全市機關干部隊伍整體活力,根據《南通市市級機關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如皋市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等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市級機關工作人員4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范圍
全市市、鎮(區、街道)機關已進行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科級以下公務員。
(二)選調條件
1.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3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且報考時在現所在單位工作2年以上,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7年8月;
(3)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除選調職位有特殊要求的,報考人員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職經歷和其他相關條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名表從如皋黨建網www.rgdj.gov.cn下載)。
報名時間:2017年9月1日上午8:30-9月3日下午6:00;
報名地點:市行政中心A座1213室。
報名時,須提交經所在單位黨組織審核蓋章的《報名表》,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歷年年度考核情況證明、《公務員登記表》、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及工作成果的原件及復印件,攜帶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2張。
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說明理由,報名人員可在報名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對信息填報不準確或報名資料不全的,說明需補充的內容,報名人員應在報名時間內,如實補充填報和提供相關資料,否則視為資格審核不通過。報名材料須真實有效,提供虛假信息的,取消選調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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