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怒江州地稅系統遴選公務員公告【招1人】
三、遴選程序、方法及步驟
按照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經歷業績評價、考察與體檢、確定擬遴選人員、公示和辦理遴選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公開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要求
每人限報1個職位,每個遴選職位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5,符合遴選條件人員經所在單位(人事關系所在單位,下同)同意后,本人如實填寫《怒江州地稅局2017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附件3)一式四份,由所在單位填寫意見并加蓋公章。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進行裁減,此遴選職位不開考,已報名取消遴選職位的考生,有一次改報機會,可轉報其它符合報名條件的遴選職位。
報名時交驗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以下資料(請按以下順序裝訂):
(1)報名登記表3份;
(2)身份證、畢業證、《公務員登記表》清晰復印件各1份;
(3)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張;
(4)與報名資格條件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基層工作經歷及公務員工作經歷證明材料等)。
所有復印件須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經辦人注明“與原件相符、經辦人、日期”并加蓋單位公章。
報名時間: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怒江州地稅局人事科辦公室(山水藍岸新城怒江州地稅局辦公樓四樓402辦公室)。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報考人員可委托他人持相關材料到現場代為報名(代為報名人員需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和報名人員親筆書寫的委托書)。
2.資格審查
怒江州地稅局人事科對報考本職位人員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名單在云南省地方稅務局網站公示3天。公示期滿后,對無異議的報考人員發給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參加遴選。
資格審查及個人經歷、業績審核貫穿于遴選工作的全過程。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遴選資格。
(二)遴選綜合成績產生
遴選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和經歷業績評價成績組成。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50%+經歷業績評價成績×2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經歷業績評價成績均采取百分制計分,成績保留2位小數。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由省地稅局牽頭,委托第三方組織實施。主要測試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業務素質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不指定命題范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筆試成績在云南省地方稅務局網站公布。
2.面試。面試由遴選公務員的怒江州地稅局組織實施。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根據筆試成績按每個職位從到低分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最后1名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在云南省地方稅務局網站公布。
3.經歷業績評價。經歷業績評價由遴選公務員的怒江州地稅局組織實施。主要評價報考人員學習和工作經歷、工作實績、獎勵情況、職位匹配程度等。根據筆試、面試成績之和(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50%),按每個遴選職位從到低分的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參加經歷業績評價人選。經歷業績評價標準附后(附件4、附件5),成績在云南省地方稅務局網站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