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德清縣教育局縣城所在地外教師選調公告【招43人】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縣中小學教師招聘和調配管理的若干規定》(德教〔2011〕6號)、《德清縣義務教育教師校長交流工作實施方案》(德教人〔2015〕101號)和需求情況,結合“縣管校聘”工作要求,現就縣城所在地外教師選調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簽訂聘用合同的教師,必須在該校服務滿五年;已跨校競聘交流的教師必須在流入工作滿三年。
2.獲得縣教壇新秀、教學中堅、教學能手、、名教師、各類“十佳教師”及以上榮譽或評為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必須繼續在所在服務滿三年(以發文日期為準);獲得縣教學新苗一等獎的,必須繼續在所在服務滿二年(以發文日期為準)。若在同一任教滿12年的教師,此條件可不作要求。
二、選調崗位
具體詳見《2018年縣城所在地外教師選調崗位需求表》(附件1)。
三、選調辦法
1.意向選調教師向現工作單位提出申請,經現工作單位審核同意后,于2018年6月11日前到招聘報名,招聘負責審核。報名時須提供《2018年縣城所在地外教師選調報名表》(附件2),并隨帶本人學歷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招聘于6月12日上午將報名情況匯總表報組織人事科龐華忠。
2.選調人員原則上為超編富余學科教師,具體由根據實際確定。高中段、初中段富余學科教師可報考初中段、小學段崗位,其中中心初中段教師可報考本校小學段崗位。
3.招聘制定具體競崗辦法,組織競崗并確定入圍人員。6月14日下班前將入圍人員匯總表及其相關材料報組織人事科龐華忠。
4.縣教育局審核后,若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對教師報名弄虛作假或把關不嚴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選調人員名單公布后,于2018年暑期辦理相關手續,并納入當年直聘人員。
5.咨詢電話: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8367916。
四、有關事項
1.各應聘須成立競崗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教師選調工作,規范操作,嚴肅紀律,確保選調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2.參與交流且符合選調條件的教師可參加選調。
3.教職工交流后,崗位聘任須根據新聘用單位崗位設置情況重新進行聘任。
4.近三年受到行政處分或有違反師德師風行為被舉報查實的教師,不得報考。舉報電話:0572-8066783。
5.服務期計算時間截至2018年8月31日。
原標題:德清縣教育局2018年縣城所在地外教師選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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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縣教育局
2018年6月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