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潁泉區幼兒教師招聘專業測試更正公告
《潁泉區2018年幼兒教師招聘專業測試公告》于2018年7月9日予以發布,現對部分內容予以更正。
原公告第四項、第四條“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情況,則依次以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筆試中“專業科目”成績為依據,從到低分確定。”修改為“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情況,則依次以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筆試中“綜合應用能力”成績為依據,從到低分確定”。
原標題:潁泉區2018年幼兒教師招聘專業測試更正公告
潁泉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7月1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