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選調生考試公共基礎知識
【綜合知識】
主要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一般考常識題,考查法律基礎知識和非法律基礎知識。
【法律基礎知識】
考查學員對法律基礎知識的掌握情況。
【非法律基礎知識】
主要考政治理論、歷史、人文、地理、科技常識、經濟、管理、公文基礎、時事政治等內容。
福建選調生考試公共基礎知識模擬題
1.根據《民法通則》規定,如果公民在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申請宣告其失蹤的法定期間應自( )起計算。
A.失蹤人最后離開住所之日
B.失蹤人最后離開居所之日
C.戰爭結束之日
D.公民音訊消失之日
2.在我國,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應視為( )。
A.限制行為能力人
B.無行為能力人
C.完全行為能力人
D.部分限制行為能力人
3.根據我國的有關規定,不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的是( )。
A.數字
B.三維標志
C.顏色組合
D.音樂
4.下列犯罪中,主觀方面可以由過失構成的有( )。
A.貪污罪
B.介紹賄賂罪
C.玩忽職守罪
D.泄露國家機密罪
5.下列有關知識產權的說法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
A.國家版權局是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
B.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前未申請續展注冊的,應在有效期滿后被注銷
C.發明和實用新型屬于專利權,而外觀設計屬于版權的范疇
D.原則上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和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
1.答案: C
解析:《民法通則》第20條第2款規定:“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故正確答案為C。
2.答案: C
解析: 民事行為能力是民事主體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資格。我國民法規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同時民法通則第11條第二款規定,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據此,答案為C。
3.答案: D
解析:音樂這種形式不在我國商標法規定的可作為商標申請注冊范圍內。故正確答案為D。
本題相關知識點:
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1.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筑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2.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4.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5.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7.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的;
8.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
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4.答案: CD
解析:貪污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和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行為。貪污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自直接故意。介紹賄賂罪是指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情節嚴重的行為。介紹賄賂罪在主觀方面屬于故意,即明知是在為受賄人或者行賄人牽線效勞,促成賄賂交易。玩忽職守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玩忽職守罪在主觀方面由過失構成,也就是說,行為人對于其行為所造成重大損失結果,在主觀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過失造成的。泄露國家機密罪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行為。泄露國家機密罪在主觀方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過失。故正確答案為C、D。
5.答案: D
解析:《商標法》第10條規定:“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币虼,原則上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和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故正確答案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