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慶市第二批慶雁支持計劃遴選200人左右公告
一、遴選計劃
本次“慶雁”遴選計劃支持“領雁”“英雁”“新雁”專項團隊共20個左右、“金雁”“巧雁”專項人才共200名左右,最終入選數量以實際參選人才及團隊層次水平而定。各專項計劃遴選數量詳見《大慶市第二批慶雁支持計劃遴選計劃表》(附件1)。
二、資格條件
申報人才及團隊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和各專項的具體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在大慶市行政區域內學校、醫療機構、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全職工作的各類人才以及新型職業農民和農村實用人才。
2.申報人(團隊成員)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具有愛國奉獻精神。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
(二)具體條件
“領雁”“英雁”“新雁”“金雁”“巧雁”5個專項具體申報條件各有不同。
1.“領雁”“英雁”“新雁”專項團隊具體申報條件詳見《大慶市英才慶雁支持計劃“領雁”“英雁”“新雁”專項團隊遴選條件》(附件2)。
2.“金雁”“巧雁”人才專項各具體項目申報核心條件詳見《大慶市英才慶雁支持計劃“金雁”“巧雁”專項人才遴選條件》(附件3)。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報
1.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大慶市及所屬縣(區)國家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2.第一批“慶雁”中已獲評的(團隊成員除外)。
3.“領雁”“英雁”“新雁”專項之間不逆向支持,“領雁”“英雁”“新雁”“金雁”“巧雁”5個專項不重復支持。已入選國家和我省省級同類支持計劃的,不再支持申報“領雁”“英雁”“新雁”專項。
4.曾因違反法律法規被追究責任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人員。
5.弄虛作假、違反職業道德、學術不端的。
6.經審核,存在其他不適合申報情形者。
三、申報途徑
1.申報方式。本次“慶雁”遴選采取推薦申報方式進行,由人才及團隊通過所在單位(企業),統一向各自領域專項牽頭部門進行申報,無固定單位的通過各縣(區)行業主管部門向市各專項牽頭部門申報。每個人才(團隊)只能申報慶雁支持計劃的一個專項,不得重復申報。
2.提交材料。由人才及團隊通過用人單位或所在縣(區)向市級專項牽頭部門咨詢和申報,按各專項牽頭部門通知要求提交報名材料,用人單位或所在縣(區)匯總后通過指定途徑向市級專項牽頭部門統一提交。(咨詢和申報途徑詳見附件4.大慶“政企校”人才發展聯合體成員單位的申報人請按附件5聯系本單位相關處室)
3.申報時間。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18日(以市級專項牽頭部門接收到報名信息時間為準),逾期不接受申報。
四、支持措施
(一)資金支持。向入選人才發放一定額度的人才獎勵金;對入選團隊分等次給予研究經費支持,主要用于創新研究、科研條件改善、成果轉化、團隊建設、學術交流等,支持資金額度根據當批次入選團隊層次、貢獻等情況研究確定。以下為政策支持限額。
1.給予大慶“領雁”每個團隊全周期5年1000萬元的綜合支持,給予每個團隊帶頭人50萬元的一次性人才獎勵金。對大慶“領雁”團隊帶頭人入選龍江卓越科學家支持計劃的,給予團隊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金。
2.給予大慶“英雁”每個團隊全周期3年500萬元的綜合支持,給予每個團隊帶頭人20萬元的一次性人才獎勵金。對大慶“英雁”團隊帶頭人入選龍江科技英才支持計劃的,給予團隊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金。
3.給予大慶“新雁”每個團隊全周期3年100萬元的綜合支持,給予每個團隊帶頭人10萬元的一次性人才獎勵金。對大慶“新雁”團隊帶頭人入選省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計劃的,給予團隊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金。
4.給予大慶“金雁”“巧雁”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人才獎勵金。
(二)政策支持。“領雁”“英雁”“新雁”團隊帶頭人原則上納入慶C類高層次人才,“金雁”“巧雁”人才原則上納入慶D類高層次人才,如符合其他類別高層次人才條件的另行評審,相關政策待遇不重復享受。對符合條件的各專項人才可享受《新時代大慶人才振興20條》《新時代大慶優才優待實施辦法》等政策。對柔性引進的各專項高層次人才,在科研立項、科技成果轉化、創新創業等方面享受本地人才同等待遇。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及以上且每年在慶工作半年以上勞動合同的高層次人才,可視為全職引進,適用本條。
五、其他事宜
1.入選人才(團隊)應按照各專項細則或協議規定,履行服務期、經費使用、退出等制度機制要求。
2.入選人才(團隊)應珍惜榮譽、嚴格自律。對弄虛作假騙取入選資格的,或者違反職業道德、學術不端造成惡劣影響的,或者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和違紀違規受到懲處的,不再享受相關支持政策,并依法追回獲得的人才獎勵金和綜合支持經費。
3.支持周期內,“領雁”“英雁”“新雁”專項牽頭單位定期對入選人才(團隊)工作推進情況進行考核評估??己瞬缓细竦?,不再享受相關支持政策。
4.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有關內容如遇國家和省政策調整,從其規定。
5.本公告由中共大慶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各專項遴選細則由各市級專項牽頭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
1.大慶市第二批慶雁支持計劃遴選計劃表
2.大慶市英才慶雁支持計劃“領雁”“英雁”“新雁”專項團隊遴選條件
3.大慶市英才慶雁支持計劃“金雁”“巧雁”專項人才遴選條件
4.咨詢、申報途徑
5.大慶“政企校”人才發展聯合體成員單位責任處室及聯系方式
中共大慶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7月4日
原標題:大慶市第二批慶雁支持計劃遴選公告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JRIAjuXIK2rzRZ9UgHQZAw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