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貴州榕江縣縣直機關事業單位面向鄉鎮(街道)公開考調工作人員24人方案
為優化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干部隊伍結構,營造公平、公正的選人用人氛圍。經研究,決定開展縣直機關事業單位面向鄉鎮(街道)公開考調工作。為確保公開考調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實施
本次考調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共同組織實施。
二、考調職位及數量
本次計劃考調24人,其中公務員(參公)13人,事業單位人員11人,具體職位詳見《榕江縣2025年縣直機關事業單位面向鄉鎮(街道)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三、考調范圍、條件及加分項
(一)考調范圍
我縣鄉鎮(街道)在編在崗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教育系統人員)。公務員可報考機構性質為行政單位、參公單位及事業單位的崗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只可報考機構性質為事業單位的崗位。派出單位在鄉鎮(街道)工作的人員,經派出單位同意可報考符合條件崗位。
(二)考調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原則上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9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崗位年齡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85年9月1 日及以后出生)或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198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齡具體放寬崗位及條件詳見附表1)。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能夠勝任相應崗位的工作。
4.具有大學??萍耙陨衔幕潭?。
5.在鄉鎮(街道)工作滿規定的服務年限(公務員在鄉鎮(街道)最低服務年限5年,事業單位人員在鄉鎮(街道)最低服務年限3年)。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試用期、見習期不定等次可視為考核合格)。
7.符合考調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本次考調中涉及時限計算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25年9月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的。
5.按照有關規定,到鄉鎮(街道)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縣外調入到我縣鄉鎮(街道)工作未滿2年的人員。
6.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7.鄉鎮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任職不滿3年的。
8.報考前未征得所在單位黨委(黨工委)及主管部門同意的。
9.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相關回避情形的。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四)考調加分項
1.獲得縣級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表揚)的,按表彰(表揚)級別依次加分:加4分,省級加3分,州級加2分,縣級加1分。同一事項獲得多項表彰(表揚)的,僅按級別表彰(表揚)加分,不重復累計。
2.2020~2024年度考核評為“”等次,每評一年加0.5分。
3.在鄉鎮工作滿5年的,加0.2分,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追加0.1分。其中,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稱職以下等次的年度,不計入鄉鎮工作年限。
符合加分條件的必須在報名時提供相關證件、證書、文件、考核表等印證材料(需簽署復印件與原件一致、經辦人、日期并加蓋公章),經考調單位核實,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并在榕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rongjiang.gov.cn)公示無異議后方可加分。
四、考調方式和程序
考調工作采取綜合能力測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在榕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rongjiang.gov.cn)上發布考調公告。
(二)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報名時間:3天,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報名地點:報考人員到所報考單位進行報名,各單位將報名情況按干部管理權限,匯總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報名步驟:報考人員下載并如實填寫《榕江縣2025年縣直機關事業單位面向鄉鎮(街道)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一式2份,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查同意推薦報考后,在報名期間提交到考調報名地點。
報考者報名時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正面證件照3張及同底電子照片1張(jpg格式、20KB以下,用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命名)。
(3)出具近3年年度考核情況(稱職或合格及以上)證明原件或年度考核表復印件1份(需簽署復印件與原件一致、經辦人、日期并加蓋公章)。
(4)符合考調加分的,需提供《榕江縣2025年縣直機關事業單位面向鄉鎮(街道)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附件3)及相關證明材料。
(5)考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因錯報、誤報和瞞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書面委托他人報名的,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報名。
2.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提交《報名表》及相關材料后,工作人員現場對其進行資格初審。對符合條件的,在《報名表》相應位置簽署意見;對不符合條件或填報信息不完整、提供證明材料不全的,應向報考者一次性告知,并說明理由。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考調過程,發現資格不符的立即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三)筆試
考試實行閉卷考試,試卷分值為100分。試卷統一向第三方機構采購。
1.筆試內容:綜合知識。
2.筆試時間及地點:筆試時間于2025年9月13日上午9:00--11:00進行。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及地點:筆試準考證于2025年9月12日領?。ㄉ衔纾?:30-12:00,下午14:00-17:30),領取準考證地點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5樓509室。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逾期未領的作棄權處理。
4.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的《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5.所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均需參加筆試,未完成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不得進入下個環節。
筆試結束后,通過榕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筆試成績和最低合格分數線。
(四)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或專業測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基本素質及適應考調職位要求的基本能力,總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面試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實施。
面試人員按考調崗位計劃數與筆試成績從高到低1:3比例確定,同一職位考調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
對于考調崗位,若報名時考調計劃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已達到1:3及以上,但因筆試缺考、違紀,或考生放棄進入面試環節等情況,導致實際面試人員比例不足1:3的,將按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人員進入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未達到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成績計算:
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按百分制計算。
總成績=(筆試環節成績+加分值)×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通過榕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
(五)體檢
1.筆試、面試結束后,按照各考調崗位的計劃數,依據考生總成績從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同一崗位進入體檢環節的考生若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以“筆試成績+加分值”高者優先;若“筆試成績+加分值”相同,則以加分項分值高者優先;若筆試成績與加分項分值均相同,需重新組織面試,以再次面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
2.報名時,若考調崗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到1:3及以上,但在筆試或面試階段,因考生缺考、違紀、棄權等情況,導致該崗位實際參加筆試或面試的考生人數與考調計劃數比例不足1:3(不含1:3),則該崗位考生的總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具備進入體檢環節的資格。
3.體檢過程中,體檢不合格人員可在5天內向組織人事部門申請對不合格項目復查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若某職位因體檢不合格(含復查后仍不合格)或考生放棄體檢出現空缺,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體檢。
4.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有關規定執行。
5.體檢由組織人事部門統一安排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機構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六)考察
1.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對象??疾旃ぷ饔煽颊{用人單位組織實施,重點圍繞以下方面開展:
全面考察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綜合表現,以及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考調崗位的匹配度。
突出考察政治表現、工作實績和廉潔自律情況。
考察組須由2人及以上組成,應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堅持客觀、公正、全面的原則,如實撰寫考察材料。
2.若某一考調職位出現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對象自動放棄的情況,按以下規則處理:
從該職位具備入圍體檢資格的人員中,依據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需按規定參加體檢及考察。
若該職位無符合條件的遞補人員,則相應取消該職位的考調計劃。
(七)確定擬調動人員、公示與辦理調動手續
1.考調機關(單位)黨委(黨組)通過集體研究確定擬調動人員,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后,在榕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公示期滿后,按不同情況處理:
對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由擬調動人員填寫《干部調動登記表》(一式三份),按干部管理權限及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問題且查有實據的影響調動,取消其調動資格。
五、工作要求和紀律監督
各鄉鎮(街道)黨(工)委、主管部門及考調用人單位應加強溝通協調,密切協作配合,嚴格依照規定程序推進各項工作。
在公開考調過程中,若出現違紀違法行為,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并予以嚴肅處理。
六、其他
本次公開考調未盡事宜,由組織人事部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0855-6673100 中共榕江縣委組織部
0855-3921422 榕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監督電話:0855-6622800 榕江縣紀委縣監委信訪室
0855-6627414 中共榕江縣委組織部干部監督股
附件:
1.榕江縣2025年縣直機關事業單位面向鄉鎮(街道)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2.榕江縣2025年縣直機關事業單位面向鄉鎮(街道)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
3.榕江縣2025年縣直機關事業單位面向鄉鎮(街道)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
附件1:榕江縣2025年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和部分鄉鎮(街道)面向鄉鎮(街道)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附件2:榕江縣2025年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和部分鄉鎮(街道)面向鄉鎮(街道)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docx
附件3:榕江縣2025年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和部分鄉鎮(街道)面向鄉鎮(街道)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xlsx
原標題:榕江縣2025年縣直機關事業單位面向鄉鎮(街道)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文章來源:https://www.rongjiang.gov.cn/xwzx_5903512/gsgg_5903517/202508/t20250825_88515616.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