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靜安區公開招聘教師資格條件(第一批)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
(三)具備崗位所需學歷水平和職業技能的要求,符合學校招聘崗位的其他規定要求。
(四)持有與應聘崗位學段相匹配的教師資格證,所學專業或所持教師資格證的任教學科原則上應當與應聘學科相關(未持有教師資格證的2026屆高校畢業生可報名應聘,但須于2026年8月底前取得符合學段要求的教師資格證)。
(五)有海外留學經歷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六)應聘語文和學前教育、學前保健學科者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學科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二、中小學、幼兒園單位具體招聘條件
(一)2026屆高校畢業生
1.應聘高中學段教師崗位須具備全日制國民教育系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能取得相應學歷的學位。
2.應聘初中及以下學段教師崗位須具備全日制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學歷且能取得相應學歷的學位,具備全日制國民教育系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能取得相應學歷的學位者優先。
3.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取得學歷的海外留學經歷者視作為2026屆高校畢業生。
4.未持有教師資格證的2026屆高校畢業生可報名應聘,但必須于2026年8月底之前取得相應學段學科的教師資格證。
(二)上海市在職教師
1.具有上海市戶籍;非上海市戶籍的,具備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計算截止時間為2026年12月31日。
2.應聘高中學段教師崗位須具備國民教育系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3.應聘初中及以下學段教師崗位須具備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學歷,具備國民教育系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者優先。
4.具有二級教師職稱及以下者年齡須在35周歲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一級教師職稱者年齡須在4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教師職稱者年齡須在4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別的(獲得獎勵或榮譽稱號)具有高級教師職稱者年齡可放寬至47周歲(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符合招聘條件的其他人員
1.具有上海市戶籍;非上海市戶籍的,具備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計算截止時間為2026年12月31日。
2.應聘高中學段教師崗位須具備國民教育系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3.應聘初中及以下學段教師崗位須具備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學歷,具備國民教育系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者優先。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教師職稱者年齡須在4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別的(獲得獎勵或榮譽稱號)具有高級教師職稱者年齡可放寬至47周歲(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原標題:2026年靜安區公開招聘教師資格條件(第一批)
文章來源:https://www.jingan.gov.cn/sy/004009/004009010/004009010006/004009010006002/20251020/11acf002-864b-47b2-b8a1-7a2c84f5a85a.html
(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