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社會工作服務促進中心2025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攀枝花市社會工作服務促進中心決定面向全市公開考調事業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崗位
管理崗工作人員2名,具體崗位詳見《攀枝花市社會工作服務促進中心2025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符合考調條件的攀枝花市內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下同)或在編在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勤人員除外)。中央機關、省級機關設在攀枝花市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中符合條件的也可報名。正式聘用后原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不保留。
(二)報名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4.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及以上等次。
5.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士及以上學位。
6.年齡為35周歲及以下(1989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7.具有公開考調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8.2006年7月1日至2019年1月23日通過直接考核招聘方式進入事業單位人員必須符合國家、省、市相關政策條件。
9.符合《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調)動試行辦法》(川人社發〔2022〕22號)的規定。
10.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11.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25年10月24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公開考調:
1.通過公開招聘試用期未滿的,以及不約定試用期或試用期滿但在原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
2.在縣(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且工作時間不滿2年的。
3.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
4.鄉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工作未滿5年的。
5.按照有關規定,到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對于通過降低進入門檻等傾斜政策錄用的人員,應當在所報考的艱苦邊遠縣鄉機關工作滿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參加本次公開考調。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續性等不宜流(調)動的。
8.人事檔案中身份、年齡、工齡、黨齡、學歷、經歷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9.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巡視、巡察或審計的以及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10.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1.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應當回避的。
12.不符合相關政策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24日至11月3日24:00(以郵件顯示送達時間為準)。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崗位。公開考調崗位、崗位簡介、崗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攀枝花市社會工作服務促進中心2025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2.填報信息。將《攀枝花市社會工作服務促進中心2025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僅需本人簽字)、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資料掃描為PDF格式,打包后以壓縮文件形式(附報名表可編輯版)發送至指定郵箱(文件名稱為“姓名+電話號碼”):pzhshgzb@163.com,郵件標題:“公開考調+姓名”。報考者應認真對照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真實、準確、完整填報有關信息。凡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者考調資格,且3年內不得報考。
3.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5年11月4日18:00。初審結果通過電話或郵件方式通知報考者。若報考者在資格初審截止日期前未接到初審結果通知,請及時電話咨詢。
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全過程。對在各環節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其考調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職級發生變化等原因,導致報名人員新產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情形的,終止其考調程序,不再作為考調人選。
4.打印準考證。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于2025年11月6日至11月7日登錄報名郵箱查收準考證并自行打印,于筆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考證件)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二)開考比例
筆試開考比例為3︰1。報考人數與考調計劃之比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經攀枝花市社會工作服務促進中心公開考調領導小組研究同意,相應調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計劃,但開考比例最低不低于2︰1。調減或取消崗位的情況,將及時在攀西人才網向社會公告。
(三)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文稿寫作能力、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四)資格復審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3:1的面試比例,由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違規違紀情況或有缺考的人員,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擬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并列人員一并進入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人數達不到考調名額3倍,該崗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電話通知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持《報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審核,注明“同意報考”并蓋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原單位入職文件以及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可進入面試,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當天放棄的,不遞補。
(五)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的,發放《面試通知書》,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集中進行面試,主要了解報考者邏輯思維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滿分為100分。
(六)體檢
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5:5的比例計算考試綜合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根據崗位招聘人數,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序,若筆試和面試成績均相同,則以面試主考官評分高低排序。體檢有關要求和具體事項將通過電話方式通知考生。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招聘單位或報考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1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報考者承擔。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各種原因出現的缺額,經公開考調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市委社會工作部組織考察,采取到應聘人員現工作單位實地走訪、查閱檔案、考察談話等方式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和德、能、勤、績、廉等現實表現、政治素質以及考調崗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
因自愿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各種原因出現的缺額,經公開考調領導小組研究同意,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也可不再遞補。
(八)討論決定
結合考察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聘用人員。
(九)公示和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在“攀西人才網”通知公告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考調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考調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任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間或公示后,因考生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四、其他事項
若遇上述公告內容中未提及的特殊情況,由公開考調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本次考調工作嚴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并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對違反規定的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中共攀枝花市紀委監委駐市委政法委紀檢監察組受理有關考調工作的投訴舉報,監督舉報電話:0812—3311720。
五、本次考調工作由市委社會工作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12—3315215(市委社會工作部一科)
附件:1.攀枝花市社會工作服務促進中心2025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表
2.攀枝花市社會工作服務促進中心2025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原標題:攀枝花市社會工作服務促進中心2025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pxrc.com.cn/article/23873.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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