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廣東深圳市公辦中小學招聘教師有關問題的解答
【導語】2025年11月廣東深圳市公辦中小學招聘教師454人公告已發布,報名時間:12月1日9:00至12月5日16:00,采用網上報名方式。以下是本次教師招聘常見問題的解答。
一、關于崗位
1.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是如何劃分的?
答:專業技術崗位指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具有相應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崗位。專業技術崗位按高級、中級、初級,設13個等級。高級崗位由高至低分為1至7級,其中正高級崗位為1至4級,副高級崗位為5至7級;中級崗位由高至低分為8至10級;初級崗位由高至低分為11至13級,其中13級為員級崗位。
二、關于學歷、學位
2.怎樣理解招聘崗位中的“學歷”、“學位”條件?
答:應聘人員應具備與招聘崗位要求一致的學歷、學位。
3.應聘人員可否用非學歷專業報考?
答:招聘崗位考生類別條件為“應屆畢業生”的,應聘人員不得以非學歷專業報考,必須以學歷專業報考。
招聘崗位考生類別條件為“社會人員”的,應聘人員可以非學歷專業報考。
4.對非深圳戶籍報考人員,學歷學位有何要求?
非深圳戶籍報考人員必須具有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職)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非深圳戶籍報考人員具有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職)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同時具有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可以選擇以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職)學歷所學專業報考或者以非普通高等學歷所學專業報考。
三、關于專業
5.應聘人員應如何判斷本人所學專業?
答: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輔修專業、學位種類均不作為專業依據。
6.應聘人員應如何選擇專業報考?
答:招聘崗位中專業條件參照《廣東省202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公務員專業目錄》,附件2)設置的,應聘人員應根據本人所學專業名稱,與《公務員專業目錄》中的專業名稱進行對照,如專業名稱一致的,則所學專業已列入《公務員專業目錄》列表,按照該專業名稱及代碼進行報考,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崗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學科門類”(代碼為2位數)的,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為該“學科門類”所含“學科”(代碼為4位數)或“專業”(代碼為6位數)的,均符合報考條件。
若所學專業為《公務員專業目錄》中舊專業名稱的,按其對應的專業名稱及代碼進行報考。如舊專業后注明“部分”的,須征詢招聘單位同意后報考。
若所學專業已列入《公務員專業目錄》(有專業代碼),同時也為舊專業名稱的,例如,“水利工程碩士(專業碩士)(A084402)”,同時也為“水文學及水資源(A081501)”至“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A081505)”等5個專業的舊專業,可以按照“水利工程碩士(專業碩士)(A084402)”專業報考,也可以按照舊專業以相近專業報考。
7.應聘人員以相近專業報考有什么要求?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公務員專業目錄》(無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公務員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試資格復審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留學回國等應聘人員所學學科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學科專業相近但未列入《公務員專業目錄》的,招聘單位應當結合其所學課程、研究方向等進行資格審查,不得以學科專業未列入《公務員專業目錄》為由不予通過審查。
若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為“專業”(代碼為6位數),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該“專業”的上一級“學科”(代碼為4位數)或“學科門類”(代碼為2位數),可按前款規定以相近專業報考。
8.雙學位的應聘人員能否以第二學位的專業報考?
答:如應聘人員第二學位也取得了符合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可以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報考。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均應當為國家承認的(如通過學信網驗證等)學歷學位證書。
四、關于年齡和其他資格條件
9.招聘崗位年齡條件的計算截止時間?
答:招聘崗位年齡條件的計算截止時間為本次招聘報名首日。18-40歲,即為1984年12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出生的;43歲以下,即為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的。
10.招考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如專業技術等級證書、英語專業八級證書等),如報考者已通過相關考試,且已知道考試成績,但沒有取得相關證書,這種情況能否報考?
答:按招考公告的要求:除另有規定外,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的,必須在2025年12月1日之前、認定或評審,且必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證書原件(崗位另有說明的除外),否則視為不符合報考條件。
11.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的能否報考中級以下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要求的崗位?具有英語六級的能否報考要求英語四級的崗位?
答:本次招考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為最低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要求。如要求為“初級”的崗位,具有相應的中級或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可報考該崗位。本次招考崗位所要求的英語資格也是最低要求,如要求通過國家“大學英語四級”的崗位,具有國家大學英語六級和專業八級以及公告所列情況的人員可報考該崗位,但同時要滿足崗位規定的其他條件要求。
五、關于港澳居民報考
12.哪些港澳居民可以報考?
答:港澳居民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報考:
(1)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性居民中無外國居留權的港澳居民;
(2)具備《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第五條所列條件。
13.港澳居民如何注冊?
答:港澳居民登錄人事考評報名系統后,在證件類型中選擇“香港性居民身份證”或“澳門性居民身份證”,并填寫性居民身份證號進行注冊。
14.港澳居民在面試資格復審時還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1)香港性居民身份證或澳門性居民身份證;
(2)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3)港澳地區《無犯罪紀(記)錄》(可在考察環節提供)。
六、關于時間安排
15.此次招考的時間如何安排?
答:此次招考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2025年12月1日9:00至12月5日16:00網上報名,2025年12月9日9:00至10日16:00進行筆試確認,2025年12月24日10:00后網上打印準考證,12月27日筆試,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公布筆試成績,2026年1月26日后公布筆試合格線。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均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具體安排時間。
七、關于考試和資格審查
16.如果居民身份證遺失或正在辦理中,怎樣處理方可參加考試?
答:如有效居民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更換中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憑準考證及有效的臨時居民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其他證件都不能作為參加考試的憑證。
17.考試時需要攜帶什么證件?
答:必須帶齊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港澳居民考生應提供報名所用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方可進入考場。
18.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資格復審時是否須提供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已經離崗的可開具離崗證明)、該工作時間段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以及其他能證明有相應工作經歷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資單等)的全部?
答: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已經離崗的可開具離崗證明)、該工作時間段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以及其他能證明有相應工作經歷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資單等)。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離崗證明)以及該工作時間段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在資格復審時必須提供。考生有多段工作經歷的,每段工作經歷均須由原單位開具相應工作經歷證明(離崗證明)。
如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離崗證明)以及該工作時間段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足以證明其符合報考崗位工作經歷要求,則其工作合同或工資單等其他材料在資格復審時可暫不提供,但必須書面,最遲在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時提供,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如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離崗證明)以及該工作時間段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不足以證明其符合報考崗位工作經歷要求,則資格復審時根據工作合同或工資單等其他佐證材料綜合判斷。如無法在資格復審時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則資格審查不通過。
若部分培訓機構已停業或注銷,無法開具工作經歷證明(離崗證明),須提交該工作時間段內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工作合同及其他能證明有相應工作經歷的材料。如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供佐證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不足以證明的,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19.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資格審查時將審查什么內容?
答: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已經離崗的可開具離崗證明)、該工作時間段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以及其他能證明有相應工作經歷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資單等)(詳見第18點)。工作人員將根據考生報考的崗位條件要求進行審核,重點審核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離崗證明)里是否體現報考崗位要求的具體崗位工作經歷以及年限等其他條件的內容;審核社會保險繳納記錄里的繳納單位是否原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落款單位一致等。其他內容將結合具體崗位情況和提交材料等實際情況進行審核。
20.崗位要求中共黨員的,應聘人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崗位要求中共黨員的,應聘人員必須提供下列材料之一:黨員證、流動黨員活動證、所在黨組織開具的黨員證明、經有關黨組織批準入黨的入黨志愿書等證明至報名首日為中共黨員或預備黨員的材料。
21.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包括哪些?
答: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是指:我省招募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在面試資格復審時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大學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
(2)“三支一扶”計劃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
(3)“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提供由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4)“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提供團省委或團中央出具的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志愿服務證。
基層服務項目期滿考核合格證書取得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首日。
22.報考人員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將有什么后果?
答:本次公開招考為網上報名,實行誠信報考,報考人員應選擇與本人條件相符的崗位進行報考并自行確認。本人條件不符合招考公告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和要求的,成績無效,不得參加后續環節考試;如果有提供虛假資料報考、惡意報考棄考,或指使、煽動他人惡意報考棄考擾亂招聘秩序等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將按照誠信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負。
七、關于報名
23.如何報名?
答:本次公開招聘實行網上報名,不設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可通過深圳市考試院專欄(http://hrss.sz.gov.cn/szksy/)上的相關鏈接登錄深圳市人事考評報名系統(以下簡稱人事考評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忌鷪竺脑敿毑僮髡f明見公告附件3《深圳市人事考評報名系統網上報名操作說明》。
24.網上報名時需要注意什么?
答:(1)務必認真閱讀招考公告、招聘崗位表、問題解答及網上報名功能使用詳細說明等,對照本人情況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考。錯選不符合本人意向或條件的崗位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2)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報考人員必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實名注冊和報考。每人只能注冊一個用戶,因個人信息泄露被他人注冊影響本人報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徑解決。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同日舉行的我市市屬、區屬公辦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的崗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成績無效,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負。
(3)報名時填寫注冊信息、報名信息及選擇崗位過程中應認真錄入、仔細核對,通過系統提交確認相關信息時必須確保信息準確無誤,所有信息經系統提交確認后將不能修改,因信息填報錯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負。因個人原因造成注冊信息泄露影響本人報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徑解決。
(4)報名時應按照規定流程和時限盡早完成各環節操作。未在規定的選報崗位時間內完成崗位選報、確認并提交的,視為放棄報名。
(5)報名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提供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經認定屬惡意報考棄考的,將納入個人征信檔案。
(6)報考者所留的聯系電話及通訊地址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
25.報考人員是否可以更改報考崗位?
答:報名期間,在未完成確認并提交報考崗位的情況下,報考人員可修改報考信息和報考崗位,報考崗位確認并提交后不可修改報考信息和報考崗位。
八、關于體檢
26.體檢標準、工作要求和程序等怎么確定?
答:體檢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紀律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定執行。教師崗位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
27.哪些情況可復檢,復檢程序是什么?
答:應聘人員對本人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事業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應在收到復檢要求10個工作日內組織復檢。復檢原則上應更換到不低于原體檢醫院等級的其他符合資質的醫院進行。復檢醫院由事業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指定。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九、關于考察
28.考察時需要對考察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嗎?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疾焓菍疾烊诉x資格條件認定核實的關鍵環節,需要對考察人選進行資格復審??疾祀A段資格復審,主要是核實考察人選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與真實經歷背景相一致,是否構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29.如何理解“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等相關規定執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應予回避的情形,從其規定。
十、關于咨詢
30.對人事考評報名系統、報名信息填寫及考務工作等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答:請撥打深圳市考試院電話:0755-88227999(受理咨詢時間:2025年12月1日至12月5日的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因咨詢的人數眾多,如遇咨詢電話打不進的情況,請將詳細情況電郵至ksykwb@hrss.sz.gov.cn進行反映),來郵時請在郵件中注明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和事由。以上電話及電郵不受理涉及招聘政策的咨詢。
31.對招考政策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答:為避免因咨詢電話擁擠而影響報名,考生如對招考政策有疑問,應先詳細閱讀公告、問題解答及招聘崗位表等;如仍有疑問,再撥打附件6電話咨詢。工作人員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確認。
(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