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建省福州市教育局關于2025-2026學年教育人才(榕博匯)招聘的公告
現將2025-2026學年福州市教育人才(榕博匯)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面向高校畢業生中年齡、專業等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人員招聘教師:
(一)博士;
(二)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
(三)符合條件的碩士研究生。
以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報考的,要求具有師范學習經歷且本碩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若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不作該要求:
1.國家中小學教師培養計劃(以下簡稱“國優計劃”)試點高校(詳見附件1)的碩士研究生;
2.國家“雙”建設高校且所學專業屬于相應建設學科(詳見附件2)的碩士研究生;
3.境外大學(指發布公告時,位列ARWU、QS、THE等三大世界大學排名榜單之一前100名的境外高校)及研究機構的碩士研究生。
備注:1.師范學習經歷指本科階段是師范生或碩士階段取得教育碩士學位的畢業生。
2.本碩所學專業相近指本科和碩士研究生所學專業屬于同一專業類別或所學專業均在所報考崗位具體專業要求范圍內。所學專業是否屬于同一專業類別的判定參照《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5年)》中“××類”中所列專業。
3.招聘對象不含福州市(含縣區)在編教師。其他編制內人員報考,需在選崗前提供經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并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函》或《離職證明》。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年滿18周歲;
6.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報考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的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且尚未解除懲戒的;
4.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聘)紀律行為,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
5.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7.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崗位及要求
1.招聘崗位:各崗位詳見附件3。崗位名稱前標注“★”的,面試時需增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測試。
2.年齡要求:本科、碩士畢業生要求38周歲及以下(1986年11月至2007年11月期間出生);博士學位研究生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84年11月至2007年11月期間出生)。福州市引進行政掛職類博士隨遷配偶年齡條件適當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
3.學歷學位要求:需持有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
4.教師資格證要求:符合本批次公告要求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暫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要求報到之日起一年內必須取得相應學科崗位規定的教師資格證,否則予以解聘。
5.本公告中除另有其他規定外,本次招聘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其他專業證書和資格證書的認定均截止到2025年11月28日,2026屆高校畢業生的畢業證、學位證及相關證書可放寬到2026年8月16日前取得。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25年11月28日—12月9日中午12:00。
2.報名方式:應聘考生登錄網址(https://jsnl.fzedu.pub/rsgl-front/examinee.html?copr=1#/)進行報名。網絡報名系統關閉后不再受理報名。
五、報名資格網絡初審
所有應聘人員應將需提交的材料(詳見附件4)掃描件上傳報名系統,并于12月7日9:00—9日15:00期間關注報名系統上資格初審結果。對初審結果有疑議的需在12月10日中午12:00前通過報名系統上的申訴通道申述或補交材料,逾期不再接受申述或補交材料。
資格審核貫穿全程,應聘人員應依規如實填報本人相關情況,并填寫《報名承諾書》(詳見報名系統),未在規定時間內通過資格審核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六、招聘辦法
(一)第一類對象:博士、部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
1.招聘崗位:本公告附表中所有崗位。
2.現場資格審核:考生通過網絡資格初審之日起至用人單位組織考核或面試前,由用人學校完成資格審核。
3.考核/面試時間:截止至2025年12月12日17:00。
4.考核/面試方式:博士通過用人單位直接考核確定擬聘用人選;部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通過用人單位直接面試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人選名單于12月13日在福州市教育局網站公布。
(二)第二類對象:第一類對象中擬聘用的考生除外的其余應聘考生。
1.招聘崗位:本公告附表所列崗位減去第一類對象使用的相應崗位。具體崗位信息將與第一類對象擬聘人選名單一并公示。
2.面試資格審核:
審核時間:2025年12月14日9:00—15:00。
審核地點:福州金山中學體育館(地址:福州市倉山區金山金祥路175號)。
采用現場審核方式組織。未參加面試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因特殊原因本人無法到場的,可委托他人攜帶應聘人員手寫簽名的資格審核委托書、審核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場進行資格審核。
通過面試資格審核的考生與崗位招聘計劃達到3:1及以上的方可開考;否則,按實際報名人數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聘計劃至開考比例后開考。情況特殊的,經報福州市人社局批準后適當放寬比例。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預計安排在12月下旬)。
3.面試內容。面試內容包括片斷教學、回答專家提問,面試教材為相應學段(中學、小學、幼兒園)的學科教材或教學指南。教研員崗位、福州三中需要承擔學科競賽的工作崗位面試內容另行通知??忌F場自行準備的教學方案、教學步驟等內容不記分。
4.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面試考核合格分數線設為70分,未達合格線的不予錄用。招聘崗位不分面試組的,現場宣布的成績即最終面試成績;招聘崗位因參考人數多需進行分組面試的,現場宣布的成績還需采用修正系數法進行修正后得到最終面試成績。
各分組考生分數修正方法如下:
本組修正系數=本崗位面試現場宣布的所有成績合格考生的平均分÷本面試組現場宣布的成績合格考生的平均分。
考生最終面試成績= 該考生面試現場宣布成績×修正系數。
考生面試現場宣布成績、修正系數、最終面試成績等將在福州市教育局網站公布。
5.選崗要求:根據面試合格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考計劃的1:1比例確定選崗人選。面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同分的,按面試成績中的片段教學成績從到低分確定選崗人選;若以上成績也都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并按加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選崗人選。選崗人員因故放棄選崗資格,其空額在該崗位未進入選崗人員中根據成績從到低分順延遞補;擬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后因故放棄擬聘資格的,不再進行遞補。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6.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取消擬聘用資格。
若特殊原因導致面試時間及考核組織方式變化,將另行通過福州市教育局網站通知。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七、聘用規定
1.擬聘用人員均須參加由市教育局組織的體檢及崗前培訓,體檢及崗前培訓合格的方可聘用。體檢按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頒布的《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執行。具體事項另行通知,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崗前培訓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2.編制崗位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一年,參聘崗位聘用人員試用期半年。試用期聘任在專業見習期(專業初期)崗位。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按照相應崗位聘任條件(或競聘方案)予以辦理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3.擬聘用人員完成體檢、考察等程序后辦理手續,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4.擬聘用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試資格的;(2)報到時未能按崗位報名條件提供相關證件(書)或相關證件(書)審核不合格的;(3)體檢、崗前培訓不合格的;(4)未按時來檔或審檔、考察不合格的;(5)與原單位有簽訂聘用合同的人員未能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未能按時與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壗逃姓块T辦妥跨省任教就業手續的。
5.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的本人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原則上要求在2026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變更的,應聘人員應在變更后三日內告知福州市教育局(電話、傳真:0591-83340647)。
6.擬聘用人員正式報到時間暫定為2026年8月16日,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其他說明
1.三大世界大學排名為:上海交通大學世界大學研究中心發布的世界大學學術排名(ARWU)、國際高等教育研究機構Quacquarelli Symonds發布的世界大學排名(QS)、《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發布的世界大學排名(THE)。
2.境內學歷和學位(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
3.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證書信息原則上應在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詢認證。
4.福建省“雙專業”、“雙學位”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網站“雙學位雙專業”查詢平臺(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詢認證。
5.以輔修專業或修讀“國優計劃”專業(課程)報考的,應同時取得國家承認的列入國民教育序列學歷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并且相關信息可在“學信網”上查詢。
6.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5年)》中“××類”所列專業的報考者準予報考;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招聘崗位,符合所列專業(詳見本公告附件3各有關崗位)的報考者準予報考。對博士和留學人員的專業要求按相似相近原則認定。
7.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8.崗位所需專業與報考者的畢業證書(輔修專業證書、“國優計劃”修讀證書)上的專業應當一致,且該專業的學歷、學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學歷和學位要求相匹配。即專業、學歷、學位三者要一致。
9.允許應聘人員按符合條件要求的其低學歷報考相應崗位。應聘考生網絡報名時需在崗位備注中注明“本人以××學歷層次報考本崗位。
10.部分崗位對個別專業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件3中“具體專業要求”欄中所列專業后標有某某學科或方向的或“備注”欄中專業研究方向要求某某方向的),允許面試資格審核時提交由畢業高校出具的《專業研究方向證明》(加蓋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員聯系電話號碼),并結合學業成績單進行綜合判斷。畢業證書中的專業名稱已明確“某某學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專業研究方向證明》。
11.本公告按“月日”格式寫的時間均指2025年。
本次招聘考試解釋權歸福州市教育局,政策咨詢電話:0591-83376761,電話開通時段:工作日9:00-11:30,15:00-17:30。
附件:1.2025年國家中小學教師培養計劃試點高校名單
2.第二輪“雙”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
3.2025-2026學年福州市教育人才(榕博匯)招聘崗位計劃表
4.應聘人員須提交的有關報名材料
5.福州教育引才政策
福州市教育局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1:2025年國家中小學教師培養計劃試點高校名單.pdf
附件3:2025-2026學年福州市教育人才(榕博匯)招聘崗位計劃表.pdf
原標題:福州市教育局關于2025-2026學年教育人才(榕博匯)招聘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jyj.fuzhou.gov.cn/zwgk/tzgg/202511/t20251128_5237797.htm
(責任編輯: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