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遂寧】選調生資格復審及面試補充公告
根據《四川省2015年度選調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簡章》規定,現將2015年度選調生工作資格復審及面試等有關事宜補充公告如下:
原《公告》中應屆大學畢業生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中第4點“擔任副班長及以上學生干部一學年以上的考生,需出具學生干部證明材料原件1份,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擔任學生干部以及職務(擔任班級班長、副班長,團支部、黨支部書記、副書記的須注明具體職務;在校、院系學生會、團委、研究生會任職的除注明具體職務外,還須注明該職務為中層副職及以上;在校、院系協會、社團等任職的除注明具體職務外,還須注明該職務為副職及以上),并加蓋高校黨委組織部或院(系)黨總支印章。”現更正為“擔任班長及以上學生干部一學年以上的考生,需出具學生干部證明材料原件1份,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擔任學生干部以及職務(擔任班級班長,團支部、黨支部書記的須注明具體職務;在校、院系學生會、團委、研究生會任職的除注明具體職務外,還須注明該職務為中層副職及以上;在校、院系協會、社團等任職的除注明具體職務外,還須注明該職務為副職及以上),并加蓋高校黨委組織部或院(系)黨總支印章。”
原標題:中共遂寧市委組織部關于2015年度選調大學畢業生工作資格復審及面試等有關事宜的補充公告
中共遂寧市委組織部
2015年4月2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