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金寨縣委辦公室、政府辦公室選調6人公告
1、筆試
筆試科目為寫作,內容包括:一是現場調研,撰寫調研報告;二是命題寫作。卷面分各為100分,其中調研報告與命題寫作按5:5合成筆試成績。
為確保選調人員基本素質,筆試合計成績(不含加分)須達到120分方可進入面試。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滿分為100分。主要考查應試人員的邏輯思維與綜合分析能力、計劃與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崗位適應能力等。
為確保選調人員基本素質,確定面試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3、成績合成
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6:4比例合成總成績排序。如同一崗位合成總成績分數相同的,則以筆試成績分數排序;若筆試成績分數也相同的,則以筆試調研報告得分確定排序。
(四)體檢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合成成績,從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并在“金寨政府網”、“金寨先鋒網”、“金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上進行公示。
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崗位缺額的,按照合成總成績從到低分排序依次等額遞補。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選調單位組織實施。主要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崗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和業務能力。同時對考察對象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出現缺額的,按照合成總成績排序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考察后,縣委辦、縣政府辦根據考察情況和崗位要求,形成綜合評價報告,報縣選調工作領導組審定后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向社會公示7天。公示期滿,對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試用手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選調人員在原單位的一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由選調單位負責考核,考核合格的,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三、組織領導
選調工作在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組領導下進行,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在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下實施。對違反選調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宣布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選調資格、通報到所在單位等處理;對違反選調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原標題:中共金寨縣委辦公室、金寨縣政府辦公室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金寨縣公開選調領導組辦公室
2015年10月1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