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張家界市永定區城鄉居民醫保審核服務中心選調公告【招24人】
2.報名要求
報名人員提交的各種證件、資料及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提供的資格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有關證件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考察前資格復審、調動時資格終審,并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資格初審不合格,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復審不合格,不得參加考察;資格終審不合格,不予調動。
4.領取準考證
領取時間:2017年4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領取地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1210辦公室。
(三)筆試
1.內容:醫學知識。試卷總分100分,時量120分鐘。
2.時間:2017年4月7日上午9:00-11:00。
3.地點:以準考證上的考試地點為準??忌鷳礈士甲C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四)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按與選調計劃1:1的比例等額確定考察對象??疾煊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實施??疾熘攸c是對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了解考察對象資格條件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考察不合格的選調人員,不予辦理調動手續。經選調領導小組審核后,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可依次等額遞補一次參加考察。
(五)公示與調動
按考試、考察結果擇優提出擬調動人員名單,在永定區人民政府網統一組織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正式確定為調動對象,按程序到區人社局、區編辦辦理流動調配手續。公示有異議的,暫緩辦理,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辦理流動調配手續,對公示出現不合格或放棄流動調配的,可按照考試成績依次遞補,但僅遞補一次。
五、選調紀律
(一)全過程必須公開透明,操作規范,嚴禁暗箱作業;
(二)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嚴禁徇私舞弊;
(三)堅持公平競爭,擇優錄用,嚴禁任人唯親;
(四)凡發現在選調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一律嚴肅查處。
六、本次公開選調相關政策由永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7年張家界市永定區城鄉居民醫保審核服務中心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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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界市永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3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