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株洲縣衛計系統招聘公告【招93人】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反映的問題對聘用有影響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自愿在株洲縣服務5年協議》,協議最低服務年限5年(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3-6個月)。擬聘人員填寫《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錄聘工作人員登記表》。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相關待遇
試用期間享受國家及省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相應待遇。一經聘用,享受國家及省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待遇。
十、紀律監督
縣紀委(監察局)、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全程參與、監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全程監督。招聘工作各環節相關信息在株洲縣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布。
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一、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
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0731—27618842
監督電話:
縣紀委0731-27560876
縣委組織部 0731—27612380
縣人社局 0731—27560810
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28681523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7年株洲縣衛計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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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6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