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新鄉市牧野區選聘專職社區工作者公告【招48人】
根據新鄉市民政局 中共新鄉市委組織部《關于選聘城市社區專職社區工作者的通知》(新市民〔2017〕110號)及中共新鄉市委組織部、新鄉市民政局《關于印發<新鄉市社區專職工作者管理辦法>(試行)和<新鄉市社區專職工作者考核評議辦法(試行)>的通知》(新組通〔2015〕23號)要求,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我區現面向社會公開選聘48名專職社區工作者,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計劃
計劃選聘專職社區工作者48人,主要從事專職社區工作。
二、選聘資格和基本條件
(一)選聘資格和基本條件
1、具有牧野區戶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無違紀違法記錄;
3、熱愛社區工作,熱心為社區居民服務,有奉獻精神;
4、年齡為18周歲(1999年7月1日前出生)以上,40周歲(1977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
5、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可放寬至大專及以上學歷;
6、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
7、工作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未滿的;
3、因違法違紀正在調查處理的;
4、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其他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