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內蒙古興安盟盟直衛生計生系統引進人才公告【招267人】
(二)資格審查
盟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對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認真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的,發放《評估通知單》。
(三)評估
1.制定評估工作方案,組建引進人才評估組,具體要求、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評估工作結束后,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評估成績(最低分數線以上的)從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引進人數,等額確定擬引進人選。
(四)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及國家關于公務員體檢的其他有關規定進行。對于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按照評估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五)考察
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資格,按照評估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1.對考察合格的擬引進人才在引進人才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10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引進的,辦理聘用、進編手續。
2.引進人才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引進人才聘用后,列入事業編制管理,享受盟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服務期不少于5年,服務期內不得調動。
五、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在招聘期間要保持所留電話24小時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聯絡而影響評估和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報名咨詢電話
盟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人事科:0482-8266900
(三)監督舉報電話
盟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紀檢監察室:
0482-8266716
原標題:2017年興安盟盟直衛生計生系統引進人才公告
點擊下載>>>
興安盟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6月3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