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共文山州委組織部遴選公務員公告【招4人】
(三)體檢、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1.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愿放棄。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行承擔。
2.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擬調動人員名單在原單位和相關網站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并按報考時所任職務層次轉任州委組織部同級非領導職務;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遴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動,待查實后再作出決定。
在面試、經歷業績評價和組織考察、體檢、調動等階段出現缺額或被取消資格的情況,均順延遞補。
四、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遴選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群眾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參加公開遴選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有關廉潔自律規定,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依法依規辦事。違反遴選工作紀律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對違反相關紀律,弄虛作假報名參加遴選的人員,一經發現,取消其參加遴選資格,記入誠信檔案。
(四)公開遴選工作將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不得隨意改變和變通。
(五)報考人員應報考時所提供的通訊方式暢通。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閱或通訊方式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六)文山州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對本次公開遴選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及時受理遴選工作中反映的問題,對調查屬實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876—2143040(文山州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
監督電話:0876—2124207(文山州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
原標題:中共文山州委組織部2017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點擊下載>>>
中共文山州委組織部
2017年8月1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