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湖州吳興區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簡章(52人)
體檢結束后,按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考察標準和程序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有關規定執行。
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在辦理錄用手續前放棄錄用資格的,經征求吳興區社區工作者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根據考生總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通過湖州人才網、吳興人力資源網、湖州市吳興區12349社區便民服務中心網站向社會公示7天。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問題的,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報招聘領導小組核準。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八)聘用、管理
公示合格人員納入吳興區社區專職工作者管理,由吳興區社區管理辦公室統一分配工作單位,并與所在街道簽訂勞動合同。
四、其他事項
1、對應聘人員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浙江省人事考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執行。
2、本簡章由吳興區社區工作者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咨詢時間為工作日時間)
2299203 12349
吳興區社區工作者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10 月1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