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省鄉鎮機關選調生(大學生村官)招錄工作通知【招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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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15年全省鄉鎮機關選調生(大學生村官)招錄宣傳動員工作的通知
吉林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黨委,各省屬高等院校黨委: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著力培養一大批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骨干力量和黨政干部隊伍后備人才的有關精神,按照《公務員法》及有關規定,結合2015年上半年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擬面向2015年畢業的高校畢業生招錄鄉鎮機關選調生(大學生村官)?,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做好宣傳動員工作。
一、招錄數量
計劃招錄300名。
二、資格條件
報考鄉鎮機關選調生(大學生村官)應具備公務員法規定的公務員報考資格條件,同時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1.2015年畢業的吉林省省內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省外高校吉林省籍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且按時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2.中共黨員或預備黨員;
3.在校期間擔任校、院、系或班級干部;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1984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間出生)。
三、選調政策
1.鄉鎮機關選調生(大學生村官)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錄用為公務員。
2.鄉鎮機關選調生(大學生村官)錄用后先安排到鄉鎮所轄村工作2年(含試用期),2年后安排在鄉鎮適當崗位工作。
3.鄉鎮機關選調生(大學生村官)服務期為5年(含在村工作2年),服務期內不得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遴選,不得再參加公務員招錄考試。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