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選調生面試流程
專業考試與面試
各招錄部門在筆試合格線以上人員中,按照錄用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招錄職位參加普通專業考試或面試人選。如考生筆試成績總分相同,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或《農村工作常識》(《街道工作常識》)成績高者優先;如各科成績均相同,一并進入普通專業考試或面試。參加公安專業科目考試的考生筆試總成績相同,依次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者優先,如各科成績均相同,一并進入面試?忌P試成績及其排序名次帶入普通專業考試或面試。
在普通專業考試或面試前三天招錄部門要對參加專業考試或面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按招錄公告和職位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準考證等原件。必要時資格復審部門可以調閱考生檔案。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按管理權限報市(州)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后取消專業考試或面試人選資格(使用虛假信息報名人員一經查實記入公務員報考誠信檔案),并在報考同一職位且筆試成績在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經國家或我省統一選派、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已報考了服務基層項目職位的人員,請于面試前攜帶本人服務合同原件、服務單位出具的證明和服務期滿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證原件,送交招錄部門進行資格條件復審。
1.專業考試
普通專業職位的專業考試由招錄部門負責在面試前組織;特殊職位的專業考試于3月14日前組織實施,專業考試成績將于3月15日19時前通知考生。專業考試具體科目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請考生及時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查詢。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履行職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方式針對職位特點和要求確定。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以上的考生,不得確定為體檢、考核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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