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陜西榆林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陜西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結合榆林市工作實際,現將榆林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在榆林市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一)社會人員
1.具有榆林市戶籍。
2.持有榆林市有效期內居住證(臨時居住證、暫住證、居住證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內居住證,不能替代使用)。
3.駐榆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二)高校在校生
1.駐榆林普通高校2025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可在榆林市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將在申請人取得畢業證書后給出認定結論并制發教師資格證書。
2.駐榆林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研究生或專升本學生,以本科或專科學歷的非應屆在讀學生身份申請認定。
(三)港澳臺居民
1.持有由陜西省公安部門簽發,在有效期限內的港澳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
2.已在陜西省憑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港澳臺居民。
3.港澳臺居民認定教師資格的申請條件及程序要求與內地(大陸)申請人相同。
二、認定條件
(一)思想品德條件
熱愛教育事業,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嚴守社會公德,無不良品行和違法犯罪記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萍耙陨蠈W歷。
2.申請認定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萍耙陨蠈W歷,并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三)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人員應當筆試、面試均合格,獲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
2.納入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應當通過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3.根據《退役軍人事務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部關于促進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2〕46號)規定,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可延長2年。
(四)普通話條件
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認定幼兒園、語文學科和對外漢語教師資格,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申請認定語音類(播音與主持專業)教師資格,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一級乙等及以上標準。持有小學全科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若從事小學語文學科教學,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五)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心理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按照陜西省教育廳、陜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做好陜西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陜教〔2019〕61號)有關規定執行,在本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醫院參加體檢,體檢結論為合格。
(六)無犯罪記錄情況及從業禁止查詢
認定過程中,認定機構將對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情況進行核查,根據核查結果和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作出認定結論。同時,根據《人民檢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高檢發〔2020〕14號),在作出教師資格認定結論前,對經準入查詢發現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認定。
無犯罪記錄證明開具方法如下:申請人搜索關注“陜西公安”(或戶籍地所在省公安部門)微信公眾號,選擇網上辦事—戶政業務—無犯罪記錄證明—在線申報,申請用途選擇“就業”,即可完成網上申報(新用戶須完成用戶注冊和身份驗證)。
特別提示:因網上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辦理期限為3個工作日,請申請人在現場確認之前完成申請。申請完成后妥善保存并打印,以備現場確認查驗。
三、認定流程
本次認定流程為“網上申報--體格檢查--現場確認”。
(一)網上申報
1.申報時間:2025年5月20日8:00至6月20日17:00。
2.申報方式及流程:
(1)申報網址:符合榆林市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員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通過 “網上辦事”欄目下“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完成注冊及實名驗證。在網報時間內進行認定報名,在選擇認定機構一欄時選擇“榆林市教育局”,在選擇確認點一欄時選擇“榆林市教育局”。其中,“請選擇考試形式”一欄中,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應選擇“國家統一考試”,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申請人應選擇“免試認定改革人員”。“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對申請人的身份、學歷、普通話等級、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等信息進行自動核驗,核驗通過的在現場確認環節無須提交原件。
(2)信息系統上傳照片和教師資格證書持證人粘貼照片統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上傳格式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核對所填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提交報名信息。因輸入信息錯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負責。
(4)提交后,系統將生成報名號。請考生務必牢記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及報名號,作為修改信息以及現場確認的重要查詢條件。提交后點擊“退出”,關閉報名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二)體格檢查
1.體檢時間:2025年6月21日—7月6日。
2.申請人先網報,后體檢,現場確認時提交《陜西省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見附件)。
3.體檢表A4紙正反雙面打印,申請人員須完整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粘貼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照片同底版),粘貼各種檢驗單并將報名號、申請認定學科填寫在體檢表上方規定的位置。
特別提示:懷孕人員可免做胸透項目,但需提供認定體檢醫院出具的相關醫學檢查證明;其他人員均需按照體檢表所涉項目逐項檢查,不可缺項。
4.體檢醫院須在《陜西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上給出結論并加蓋公章,沒有結論和體檢醫院公章的體檢結果不予認定。
5.榆林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醫院名單詳見下表,其他醫院體檢的一律不予認定。
(三)現場確認
1.確認時間及地點:6月底在榆林市教育局網站(http://jyj.yl.gov.cn/)及榆林市教育局微信公眾號進行公布,請申請人及時關注。
2.確認方式:完成網上申報的人員,現場確認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在榆林市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攜帶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學歷證書原件,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學歷信息在網報時經過中國教師資格網電子信息比對驗證的可不提交。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3)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2張(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申請學科)。
(4)以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需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以居住所在地申請認定的,需提交有效的榆林居住證原件;以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服役地在榆林的,應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經中國教師資格網比對核驗的,無須提交;無法通過比對核驗的,需提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在審查原件時,申請人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需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http://www.cltt.org)上進行查驗,查驗不出且無法提供普通話測試機構出具的普通話證書有效證明的不予受理。
(6)帶有體檢結論和體檢醫院公章的《陜西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體檢表后粘貼各種檢驗單并將報名號、申請認定學科填寫在體檢表上方規定的位置。
(7)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類別的申請人,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
(8)內地(大陸)申請人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開具方法詳見認定條件第六條)。港澳臺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門申請人可通過認定機構申領我省統一開具的請相關部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函件。
(四)證書發放與領取
現場審核工作結束后,榆林市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將依據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發教師資格證書。證書發放方式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項
(一)榆林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所有安排和通知一律通過榆林市教育局網站(http://jyj.yl.gov.cn/)和榆林市教育局微信公眾號發布,不采用其他方式通知,申請人務必及時在網上查閱。
(二)請申請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體格檢查和現場確認等環節,因申請人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四)申請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認定一種教師資格。
(五)公告未盡事宜可撥打榆林市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電話進行咨詢。聯系電話:0912-3529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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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教育局
2025年5月14日
原標題:榆林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文章來源:https://jyj.yl.gov.cn/xwzx/tzgg/202505/t20250514_1998473.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