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招聘45人公告(5號)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吉林省人才發展條例》《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關于創新優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學校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和《關于高質量做好2025年度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單位)和部分省屬高校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告9家事業單位19個崗位共招聘工作人員45名。其中,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崗位招聘范圍為2025年畢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2023年和2024年畢業且在擇業期內未落實過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過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等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2025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5號)》(附件1)。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8月15日至2007年8月15日期間出生)。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8月15日為準(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不受年齡限制。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需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2.招聘崗位條件要求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其專業技術資格需要符合招聘單位設置的專業技術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普通高校在讀的非2025年畢業生(2026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25年畢業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4.2023年和2024年畢業且在擇業期內已落實過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不可報考本公告中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崗位;
5.現役軍人;
6.“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特崗教師”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7.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上述不得報考情形時間節點均以報名結束時間為準。
(五)回避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本公告所有崗位均采取電子郵件或網站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由各招聘單位分別受理,具體方式詳見附件1。
(二)報名時間
2025年8月20日至8月26日,9:00-16:00(工作日受理報名資格審查)。
(三)報名要求
1.報名人員需填寫《2025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5號)》(附件2,需考生網上下載打印并按要求自行填寫,照片處需粘貼個人彩色免冠照片),并將本碩博各階段畢業證、學位證、學位驗證報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以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勞動(聘用)合同、工作經歷、黨員證明、個人簡歷等佐證材料,在規定時間內按照各單位招聘報名要求準時提交。其中,在讀的2025年12月31日前畢業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考生,需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報考,除提供規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碩博連讀考生需提供碩博連讀證明;招聘崗位要求專業方向的,需提供畢業學校所在學院出具的專業方向證明及相應成績單。發送電子郵件時,需將報名表(附件2)及相關佐證材料(不含身份證)原件照片存入一個文件夾,發送至指定郵箱(該文件夾及發送郵件的標題為“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學校大學英語教師張三)。面試(考核)前進行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按招聘單位要求送達相關佐證材料原件。
2.實行報考人員誠信承諾制度,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材料、聯系方式以及個人誠信承諾書,個人需承諾所提供信息材料真實準確,并承擔不實承諾相關責任。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請考生確保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四)資格審查
由各招聘部門(單位)成立資格審查小組,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其中,專業條件主要依據教育部發布的《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氣象部門人員招錄專業目錄(2021年版)》《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2018年修訂)》以及綜合參考“研招網—專業知識庫”等相關目錄審核,目錄未涵蓋的專業,根據實際情況由有關方面共同研究確認。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
本公告崗位資格審查結果于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由招聘部門(單位)電話通知或回復電子郵件通知。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請在2個工作日內及時與招聘部門(單位)主動聯系(具體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如因此影響考生應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招聘考試
(一)考試采取直接面試(對于沒有競爭的博士崗位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部分招聘崗位需進行筆試初篩的,按附件1中備注標識執行),可視情況采用網絡面試、現場面試等形式由招聘部門(單位)自行負責組織實施。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采取的面試方式待報名結束后由招聘部門(單位)另行通知。
(二)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計算考生成績時,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為確保高等教育教學質量,本次招聘所有高校專職教師崗位(不含教輔崗位及其他非教學崗位)均設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數線,分數為65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高校教師崗位(不含教輔人員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在及格分數線以上但未達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數線(即:面試成績在60-65分之間)的,由招聘部門(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列為擬聘人選。
(三)面試前,由招聘部門(單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未頒發學歷學位證的,持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以及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
(四)本公告同一崗位報名人數如超過招聘部門(單位)一個工作日內承載面試人數值時,可由招聘部門(單位)視情況采取多輪面試或筆試加試等方式確定最終面試資格人選。最終面試資格人選數量,在加試前按照超出招聘計劃數一定比例進行明確。取得面試資格的人選按規定程序參加最終面試,其加試成績不作為總成績計算權重,考生成績以最終面試成績為準。
考試成績由各招聘部門(單位)負責進行公示。
五、體檢與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考試總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生考試成績相同,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優先聘用(如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等);沒有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指定的醫院統一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并結合事業單位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招聘部門(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在考試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忌隗w檢、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或違法違紀情況等導致體檢、考察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聘用
(一)對在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二)2025年畢業生報考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時均需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2026年1月1日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不辦理聘用手續(其中畢業證、學位證等有一個日期為2025年的,可視為2025年畢業生)。為了高校秋季學期相關教學計劃的順利開展,本次公告中,報考吉林農業大學、長春大學、東北電力大學崗位的考生需于報名結束之前取得崗位條件所需要的畢業證、學位證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
(三)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人員,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由招聘部門(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在職人員報考的,在辦理聘用手續時無法與原單位依法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人選資格。
(四)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項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核、面試或考核、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對于公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招聘部門(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九、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網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jlzkb.com)以及省人社廳“96885”平臺為本次公告(含補充公告)的發布網站。本公告中各招聘部門(單位)的官方網站為此次公開招聘的工作網站,有關招聘事項及各種通知等信息,均通過工作網站進行發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各招聘部門(單位)報名、政策咨詢、監督舉報電話詳見附件1中“報名及聯系方式”一欄。
(一)主管部門(單位)電話
吉林省教育廳人事處 0431-89968301
吉林省科學技術廳人事處 0431-88958955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人事處 0431-88690739
吉林省畜牧業管理局人事處 0431-88906863
松原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 0438-3166011
長春大學人事處 0431-85250106
東北電力大學人事處 0432-64806129
吉林農業大學人事處 0431-84532777
(二)主管部門(單位)紀檢監督電話
吉林省教育廳 0431-89968301
吉林省科學技術廳 0431-88953368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 0431-88698981
吉林省畜牧業管理局 0431-88906578
松原職業技術學院 0438-3166126
長春大學 0431-85250020
東北電力大學 0432-64806344
吉林農業大學 0431-84532752
(三)人社部門電話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0431-88690586、88690530。
招聘計劃一經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未經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批準,不得擅自變更。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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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5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5號).xls
附件2:2025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5號).xls
原標題:2025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5號)
文章來源:http://xxgk.dongliao.gov.cn/zcbm/fgw_97992/xxgkml/202508/t20250818_718653.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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