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福建龍巖市上杭縣交通建設有限公司招聘工程專業技術人員1人公告
上杭縣交通建設有限公司系福建省上杭縣人民政府直屬國有獨資企業,現因公司業務拓展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程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招聘工程技術人員1人
二、招聘資格條件和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臺灣同胞不限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制度,遵守紀律,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身體健康(符合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
6.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9年10月至2007年10月期間出生,以身份證為準)。
(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要求
(1)應聘人員須符合以下學歷及資歷要求之一:
①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為土木工程(必須為路橋方向)、交通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公路與橋梁、道路與橋梁(工程)、道路橋梁工程技術、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橋梁與隧道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管理等路橋工程技術相關專業(以下簡稱路橋工程技術相關專業)。
②具有路橋工程技術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同上),從事路橋相關工作滿5年及以上(計算至2025年10月,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下同),并取得路橋、市政工程相關專業工程系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不包括非公系列,下同)。
(2)應聘人員須熟悉路橋建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工作程序,能夠駕馭工程建設現場管理,能及時發現施工現場的問題和預見可能發生的問題,并能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辦法,能夠根據工程性質制訂可行的質量和安全管理方案,有效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能正確處理參建各方的關系,掌握CAD制圖軟件使用。
(3)能承受較大工作壓力,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不得報考或取消聘用資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考試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6、現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學生,各類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畢業生(已與培養單位解除協議除外);
7、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如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被國家有關部門列為失信被懲戒對象等)。
國有單位正式在職人員(含試用期內)報考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上級單位同意后方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在崗高校畢業生報考的人員,須征得所在服務單位和相應項目縣級(或以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為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止(正常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方式及地點:
(1)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內可通過現場報名或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
(2)應聘人員現場報名的,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到上杭縣交通建設有限公司綜合部(地址:上杭縣北環東路42號),聯系電話:0597-3316916。
(3)應聘人員通過電子郵件報名的,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將相關報名材料的電子版(掃描件)和一張規格200K以下、格式為jpg的近期1寸同底彩色證件照片,以“姓名+報考崗位”命名格式打包發送至報名郵箱:shxjjgs@163.com ,并在單位要求的時間內攜帶相關報名材料的原件到現場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在單位規定的時間內未提交相關報名材料的原件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報考資格。
3、報名所需提交材料:
應聘人員報名時必須填報《上杭縣交通建設有限公司公開招聘部分工程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見附件1,簡稱《報名表》,可到公司綜合部領取)1份,并提供招聘崗位要求的以下相應報名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學歷證書和其他相關資格證書或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以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經歷)條件的應聘人員,須提供相關工作單位的書面證明和與該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及聘用單位繳交社明等有效佐證材料。
(3)國有企業單位在崗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或本縣機關事業單位在崗編外人員報考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人事管理權限相應的上級主管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服務基層項目、龍巖市支企服務專員在崗高校畢業生報考的人員,須提供所在服務單位和相應項目縣級(或以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證件照片3張(1張貼于《報名表》上,2張用于制作考試準考證,照片背面用圓珠筆標注姓名)。
收取的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二)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須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并對《報名表》填報的報考信息和提交的相關報考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2.報名結束后,上杭縣交通建設有限公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對應聘人員提交的證書、證明等報名材料進行審驗。應聘人員是否符合條件以資格審查為準。電子郵件報名的人員,須在資格審查時間內(具體時間由公司綜合部電話通知)攜帶報名材料的相關原件及復印件交公司綜合部審驗。
3.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招聘辦法
根據崗位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情況,按以下相應招聘辦法進行招聘。
(一)<!--[endif]-->如果報名人數不超過該崗位招聘人數,延長報名時間,延長報名時間結束后報名人數仍不超過該崗位招聘人數的,由上杭縣交通建設有限公司通過考核方式(含崗位工作要求的業務知識和能力等方面考核、面試)招聘,考核方案另行制定,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人選。
(二)<!--[endif]-->報名人數如果超過崗位招聘人數,按以下量化評分與考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招聘。
1.量化評分辦法
(1)量化評分標準(滿分30分):
①學歷(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大專及以上學歷,下同):專科得5分;本科得8分,本科并獲得學士學位得10分;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得14分;
②路橋相關專業工程(含市政工程相關專業)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不含非公系列,下同):助理工程師得3分,工程師得6分,高級工程師得8分;
③路橋相關專業執業資格(含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建造師、試驗檢測工程師得5分,一級建造師、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交通、土建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得8分。
(2)量化評分認定
量化評分由上杭縣交通建設有限公司公開招聘部分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交的相關證書和上述崗位量化評分標準進行認定。經認定的應聘人員量化評分將在縣人社局網站進行公示。
2.根據量化評分情況按以下方式進行招聘:
(1)根據崗位應聘人員的量化評分從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3倍擬定面試人選,擬定為面試人選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數者,一并擬定為面試人選。
(2)如果擬定為面試人選的人數不超過該崗位招聘人數10倍,該崗位擬定面試人選全部確定為面試人選(不足3: 1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將按以下辦法通過面試的方式進行招聘。
(3)如果擬定為面試人選的人數超過該崗位招聘人數10倍的,該崗位全部報名人員先按以下辦法進行筆試,然后根據筆試成績的50%加量化評分的合計得分從到低分順序,按照崗位招聘人數3倍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的最后1名若有合計得分同分數者,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面試人選將按以下辦法進行面試。
3.考試辦法
(1)參加筆試、面試的報名人員,由上杭縣交通建設有限公司核發《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荚囄猩虾伎h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筆試、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要求及應試須知等事項,以《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的規定為準。
(2)筆試(滿分按100分計)
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主要內容包括政治和經濟基本理論、公共管理、法律基礎、職業能力、職業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識、福建省情等,題型為客觀題。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3)面試(滿分按100分計)
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查參加考試人員的理論政策水平、思維反應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履職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和能力。
4.考試相關要求
(1)確定的面試人選因故自行放棄面試,由本人書面向公司綜合部提出放棄面試申請;經公司確認后,空缺面試人選按上述確定考試人選的辦法進行遞補。如果遞補后的面試人數超過相關崗位招聘人數10倍的,也全部確定為面試人選。
(2)如有報考人員不按考試規定的要求參加筆試、面試的,視作自愿放棄招考資格;如有報考人員在考試時違反筆試、面試考場規則等,情節嚴重的,取消招聘資格。
(3)參加面試人數超過招聘人數的崗位,面試的合格線設定為60分;參加面試人數未超過招聘人數的崗位,面試的合格線設定為70分;未達面試合格線的人員,不可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
5.綜合成績計算
(1)只進行面試的人員,綜合成績﹦面試成績+量化評分。
(2)參加筆試、面試人員,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50%+量化評分。
五、考察、體檢及公示
(一)根據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如確定的最后1名考察人選綜合成績同分數,以量化評分者為先,如量化評分仍相同,有進行筆試的以筆試成績者為先,未進行筆試或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則按照學歷高、學位高、執業資格高、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年齡小的順序依次優先確定。
(二)通過考核或考試確定的考察人選,由公司按有關規定及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和要求進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審核。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被國家有關部門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取消考察資格。報考者在試用期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取消其聘用資格的,相應崗位按上述規定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三)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體檢人選,由公司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參照《人力資源社會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不按要求參加體檢的或自愿放棄體檢者,視為自愿放棄本次招聘資格,體檢不合格者或因個人原因無法在招聘單位要求的時間內完成相關體檢項目導致體檢醫院不能作出體檢結果的,不予聘用。在體檢中如有不予聘用的或自愿放棄的,按上述規定依次遞補人選。
(四)招聘單位根據考試(考核)、考察、體檢的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頁公示5天。公示期滿,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崗位聘用人員。
六、聘用與薪酬待遇
(一)聘用辦法
1.確定的聘用人員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聘期三年,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滿,經公司考核合格,雙方同意,可以辦理續聘。
2.聘用人員已和有關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內的,辦理聘用手續前應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隱瞞,后果自負。
3.聘用人員應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辦理聘用手續并到單位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4.聘用人員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1年內因各種原因離職的,公司可按上述辦法在相應崗位面試達合格線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依次遞補聘用人員。
(二)薪酬待遇
1.工資待遇包括基本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職稱和資質工資、崗位工資、津貼、效益工資、獎金等,“五險一金”按照企業職工標準繳交。具體薪酬待遇按公司制訂的管理辦法執行。
2.試用(見習)期間的福利待遇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七、考試規則
按我縣下半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的相關考試規則進行。
八、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等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已簽訂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相應職位按上述辦法進行遞補。
(二)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在本次招聘期間必須保持暢通,無法聯系造成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三)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頁是發布本次招聘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及時查詢,了解考試相關信息。
(四)本方案的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設置、報名資格審查、聘后管理及待遇等相關事宜由上杭縣交通建設有限公司公開招聘工程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考試工作相關事宜由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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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上杭縣交通建設有限公司公開招聘部分工程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
上杭縣交通建設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原標題:上杭縣交通建設有限公司2025年公開招聘工程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shanghang.gov.cn/zwgk/rsxx/qsyzp/202510/t20251020_2251896.htm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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