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春季福建莆田市事業單位考試招聘醫療崗公告【招262人】
(二)面試
1.對象確定
設置需要面試的崗位,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合格線以上的人選中按照每個崗位聘用計劃數的3倍,從到低分依次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若同一個崗位比例范圍內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確定為面試對象。擬進入面試考生名單將在網站公布。
2.資格審核
面試前,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縣、區、管委會組織人事部門,下同)將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書面原件材料審核,當資格審核意見不一致時,由市組織人事部門裁定。
進入面試考生在資格審核時放棄或資格不符的,予以該崗位合格線以上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一輪(遞補對象放棄或資格不符的面試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資格審核主要是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報考條件,并通過查驗有關證書、文件資料和本人身份證等方式,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面試人選須隨帶身份證(未辦理身份證的提供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包括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以及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已就業的)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屆時,應屆畢業生尚未領取學歷證書的,可先隨帶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身份證(未辦理身份證的提供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此審核為準。在嚴格復查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虛假報考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或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徇私舞弊或失職瀆職,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不再將“專業資格不符”作為復查或面試之后該崗位申請遞補的理由,以維護資格審核的嚴肅性。
資格審核具體事項屆時另行通知(在市、縣區人社部門網站公告并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電話通知,下同)。
3.時間與地點
另行通知。
4.面試辦法
參照招考公務員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
5.面試評分
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評委隨機抽調7人組成,評分采取去掉分、最低分各1個,取平均分為最后得分。
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宣布,面試結束后所有考生的考試成績在相關網站公布。
面試的具體事項屆時另行通知。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報考者的各科目成績和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面兩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進行面試崗位考生的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共100分。對于考試總成績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辦法解決:若2個以上報考者筆試、面試合計總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崗位設置采取筆試方式的,如果筆試成績相同的,報經市委組織部或市人社局同意后通過加試一場面試,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列名次。
若筆試、面試的成績都相同,則報經市委組織部或市人社局同意后通過加試一場面試,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列名次。
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進入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數時(含面試時因其他考生放棄造成1:1比例的),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核。
五、體檢
(一)人員確定
進行面試的崗位根據崗位計劃聘用人數,按1:1的比例,在筆試、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從總成績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不進行面試的崗位根據崗位計劃聘用人數,按1:1的比例,在筆試成績合格且經現場書面材料審核(參照進行面試崗位的資格審核辦法進行)無異議的人員中,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依成績高低最多可進行二輪遞補)。
(二)體檢標準
參照國家規定的《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部分行業、部門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等規定組織實施。
體檢醫院為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報考者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復檢,逾期視為放棄,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
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體檢組織
報考市直單位的考生體檢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報考縣區(管委會)單位的考生體檢由各縣區(管委會)組織人事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請考生及時與所報考的縣區(管委會)組織人事部門聯系(聯系電話詳見招考崗位條件表)。
六、考核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1:1比例對考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者組織考核。
考核包括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計劃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體檢結果公示后,報考市直單位的考生由市組織人事部門協調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組織考核;報考各縣區(管委會)的考生由各縣區(管委會)組織人事部門負責組織考核。原則上在一個月內完成考核程序并將明確的考核結果和聘用意見書面報組織人事部門。
七、聘用、遞補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集體研究確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都合格的人員為擬聘用人選,并報送同級組織人事部門在相關網站進行公示,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組織人事部門予以核準,同時發放聘用通知書(作為今后人員流動及辦理入職的主要依據之一),并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聘用通知書市直部門由市組織人事部門負責發放;縣區(管委會)單位由縣區(管委會)組織人事部門負責發放,并把聘用結果報送市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因體檢、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崗位空缺的,原則上招聘單位應報招聘審批部門同意后,從報考該崗位且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
八、注意事項
(一)為方便報考者報考,市人事主管部門就報考政策、報考注意事項和報名網絡技術等事宜編制了《莆田市2020年度春季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報考指南》,報考者可以通過莆田市人社局網站(http://rsj.putian.gov.cn/)莆田市人事考試網(http://kl.ptrc.com.cn/)查閱。
(二)莆田市人社局網站和莆田市人事考試網是發布招聘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及時查詢,了解考試相關信息。
(三)招聘工作政策等方面問題咨詢,請與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電話:0594-2281683)或市人社局人力人才開發科(電話:0594-2289366)聯系。報名網站技術咨詢:15005916970。
(四)招聘崗位有關信息、招聘進展情況咨詢,請與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直接聯系,聯系電話詳見網站發布的《莆田市2020年度春季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
(五)邀請紀檢、監察機關將對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并全程受理投訴舉報,電話:2023633。
本通告由中共莆田市委組織部、莆田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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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度春季莆田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xls
3.加分政策文件:
①《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
②《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
③《關于農村獨女戶、二女戶女兒在參加事業單位招聘時給予加分的通知》(莆政辦〔2012〕225號)
④《關于進一步做好引進人才家屬子女就業工作的通知》(莆委辦〔2010〕64號)
中共莆田市委組織部 莆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0年4月2日
原標題:莆田市2020年度春季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通告
文章來源:http://kl.ptrc.com.cn/signup/news/bulletin2004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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