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簡章【招5571人】
(三)下列人員不屬招考范圍
1.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2.現役軍人;
3.在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處理期限未滿的人員;
4.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5.錄用后未按規定時間到崗或因故取消公務員錄用資格未滿3年的人員;
6.曾經在公務員試用期內因違紀違規、考核不合格未滿5年的人員;
7.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公務員服務期內辭職未滿3年的人員;
8.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其中,有《2016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簡章》附件1“人民警察報考職位說明”所列情形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職位。
上述情形涉及時限的均含試用期,并截止至2016年3月23日。
二、時間安排(以下均為北京時間)
(一) 報名、繳費時間
報名、繳費均通過網絡進行。
報名時間:3月23日10︰30—3月29日18︰30。
繳費時間:3月24日10︰30-3月31日18︰30。
繳費方法:按照自治區公務員招考報名有關要求進行。
(二)筆試時間(各科目筆試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
1. 公共科目: 4月23日
(1)上午《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 下午《申論》
2. 專業科目:4月24日
(1)《公安基礎知識》
(2)《漢語基礎知識》
(三)筆試成績公布時間:5月27日18:00
(四)資格審查、面試等后續工作時間
時間、地點見自治區、各地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官方網站發布公告。
(以上時間安排,如遇特殊原因變化的,另行通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