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昭通市法檢系統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檢察院《云南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關于云南省2016年度公務員錄用考試資格復審及后續相關工作安排的通知》,為做好今年我市法檢系統招錄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特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昭通市法院系統資格復審時間:2016年6月23日至24日,每天早上8:30至11:30,下午2:30至18:00。
昭通市檢察系統資格復審時間:2016年6月23日至24日,每天早上8:30至11:30,下午2:30至18: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法院系統: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組織人事處609辦公室(昭陽區昭通大道永孜堂藥廠旁);
檢察系統:昭通市人民檢察院505辦公室(昭陽區珠泉路155號)。
三、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一)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報名信息進一步核對(主要是對報考人員報名填報信息與本人所持證明材料的一致性及真實性進行核對)的過程。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不得參加現場確認、面試等后續考錄程序。
(二)資格復審所需證明材料及相關規定詳見《云南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云南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及常見問題解答》和專題信息網溫馨提示《報考人員資格復審時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同時,考生需認真閱讀《昭通市法檢系統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件1),并填寫好《昭通市法檢系統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信息采集表》(附件2),提前做好準備工作,按時參加資格復審。
(三)考生提交以下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2016年畢業的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和現場簽署的學歷學位獲取書,其他教育系列的畢業生可現場簽署學歷獲取書)、學位證、戶口簿、筆試準考證(可從報名網站下載打印,一式兩份,審核后一份交審核單位、一份個人留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上述這些材料在資格復審時必須由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單位進行審驗,并自行復印一份,以便資格復審時留存。另外,近期免冠證件照6張,請在照片背面寫上姓名、報考單位和崗位代碼。
資格復審時仍在機關、事業、國有企業單位工作的人員,必須提交現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特別提醒:服務期滿已到機關、企事業單位就職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資格復審時屬于機關、事業、國有企業單位的,必須提供現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服務期未滿仍在聘或服務期滿續聘在原單位的四項目人員,在報考非定向四項目人員崗位時,必須提供縣級以上各項目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四)其他注意事項
在此,特別提醒各位考生保持報名時填寫的聯系方式暢通,涉及到遞補的考生,昭通市法檢兩院招錄辦公室將逐一進行電話通知,如因考生聯系方式變動或手機關機、停機、無法撥通等情況不能及時取得聯系或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指定地點報到而無法進行遞補的,將從報考該崗位的筆試最低控制線之上人員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并取消不能及時取得聯系或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指定地點報到的考生的遞補資格。
四、聯系方式
其他未盡事宜可電話咨詢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組織人事處、昭通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組織人事處,我們將認真做好政策解答和審核指導工作。
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地址:昭通市昭陽區昭通大道(永孜堂藥廠旁)
政治部聯系電話及傳真: 0870—2835720
聯系人:楊穩香
昭通市人民檢察院地址:昭通市昭陽區珠泉路155號
政治部聯系電話及傳真: 0870—2160190
聯系人:鄒 敏
原標題:關于2016年昭通市法檢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的通知
中共昭通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
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
昭通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2016年6月21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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