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東省威海公務員考試招考簡章
五、錄用審批
經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人員名單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經批準錄用的人員,填寫《錄用公務員審批表》,按管理權限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憑審批機關簽發的《錄用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計算,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按照《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進行管理。
從選調生中考選的擬錄取人員,由市委組織部審批并辦理轉任手續。被錄取人員的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職務;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錄用為初任法官、檢察官的人員,在基層人民法院、檢察院最低服務期為7年,用人單位要與其簽訂服務協議。
六、錄用計劃及招考職位
具體錄用計劃及報考職位見附件1和附件2。
七、其他
本次考試,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均不指定或出版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規定,從事命題、閱卷等工作的人員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公務員管理機構、公務員考試命題組等名義舉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出版物、上網卡等。否則,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或追究責任。對社會非法培訓機構舉辦的、以營利為目的各類公務員考錄培訓班,一旦發現有干擾公務員正常招錄工作的違規行為的,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會同公安、工商、物價、稅務、新聞出版等部門堅決予以查處。
威海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3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3〕5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本簡章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威海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聯系電話:0631-5190829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0631-5226025
附件:1. 2013年威海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計劃及職位表.xls
附件:2. 2013年威海市考試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及職位表.xls
中 共 威 海 市 委 組 織 部
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3年3月12 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