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聊城市考試錄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簡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公安廳、省林業局、省公務員局《關于2013年統一招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辦發〔2013〕30號),2013年我市公安機關和森林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考60名人民警察(公務員)?,F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考錄范圍和報考條件
(一)大學本科畢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東常住戶口的大學??飘厴I生(含山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應屆??飘厴I生)。
(二)年齡在18周歲至30周歲(1982年3月15日至1995年3月15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職位的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7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報考公安特警的人員年齡在18周歲至25周歲 (1987年3月15日至1995年3月15日期間出生)。
(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四)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
(五)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六)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文身,無肢體功能障礙,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法醫、物證檢驗及鑒定、信息通信、網絡安全管理、金融財會、外語及少數民族語言翻譯、交通安全技術、安全防范技術、排爆、警犬技術等職位,矯正視力均在5.0以上。
(七)在我省縣(市、區)及以下機關(含省垂直管理部門縣以下單位)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或工作滿2年并獲得過年度考核等次的縣(市、區)及以下機關公務員可以報考上級機關公務員職位,其他已具備公務員身份人員不能報考。
(八)具備招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另外,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公務員所在的同一單位;
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其中,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參加報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