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新晃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公告【招53人】
五、面試
(一)面試分值:滿分為100分。
(二)面試人選:面試人數與選調計劃職位數的比例一般為5:1;報考人數低于5?1的全部進入面試。
(三)面試時間:7月下旬,具體聽通知。
(四)面試組織: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方式,由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根據崗位需要加試業務水平的,在面試結束后由選調單位在縣紀檢、組織、人社、編制等部門的指導下進行。業務水平測試人選為全面入圍面試人員。業務水平測試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須具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五)面試綜合成績合成:未加試業務水平測試的面試綜合成績為結構化面談成績;加試業務水平測試的按結構化面談成績占40%、業務水平測試成績占60%折算面試綜合成績。
六、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一般職位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綜合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新晃縣電視臺職位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綜合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排名順序按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進行排名,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綜合成績進行排名;所有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數字。
七、考察
(一)考察由選調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選調單位根據職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對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
(二)考察出現不合格人選時,由選調單位請示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按考試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得超過2次。
(三)考察時間:7月下旬。
八、公示及手續辦理
考察合格者名單在新晃縣政府門戶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結果的人員,按照管理權限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原標題:2017年新晃縣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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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全額)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pdf
2017年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選調機關(參管)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pdf
中 共 新 晃 縣 委 組 織 部
新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7月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