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泰寧縣直機關事業單位遴選公告【招15人】
中共泰寧縣委組織部 泰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2017年泰寧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的通知各鄉(鎮)黨委、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根據中共泰寧縣委組織部、中共泰寧縣委編辦、泰寧縣公務員局《關
中共泰寧縣委組織部 泰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2017年泰寧縣直機關事業單位
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的通知
各鄉(鎮)黨委、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共泰寧縣委組織部、中共泰寧縣委編辦、泰寧縣公務員局《關于縣直機關事業單位科級以下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泰委組〔2013〕綜16號)文件規定,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決定組織實施2017年部分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遴選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公開遴選順利進行,決定成立縣公開遴選工作人員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郭 芳(縣委常委、組織部長)
副組長:鄭春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局長)
姜榮鑾(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成 員:江方盛(縣委編辦主任)
應旭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副局長)
廖志云(縣直機關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
林 宇(縣委組織部副主任科員)
二、遴選職(崗)位
本次公開遴選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15名。遴選單位、遴選職(崗)位、遴選人數、職(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7年泰寧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遴選職(崗)位信息表》)。
三、遴選范圍和條件
(一)遴選范圍
我縣符合遴選職(崗)位條件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奮敬業,具備遴選職(崗)位要求的知識和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