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選拔村和社區干部到鄉鎮(街道)機關任職簡章
(二)考試測評
考試測評分為筆試、經歷業績評價、面試三個環節。
1. 筆試
筆試側重對黨和國家關于農村路線方針政策、加強和創新社區治理的有關精神,以及農業農村、社區服務管理工作知識的測查,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為4月22日上午:09:00~11:00,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結束后,按照面試人選與選任人數3: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選任職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3:1時,按照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2. 資格復審和經歷業績評價
面試前,各區組織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和經歷業績評價。
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同意推薦報名材料、有關任職的證明材料和其他與報考資格要求有關的證明,并需撰寫工作業績報告。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經歷業績評價分為崗位匹配度分析和業績評價兩個部分,并按百分制量化評分。
3. 面試
面試突出鄉鎮(街道)工作特點,側重對解決農村、社區基層工作實際問題的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及格線為60分,達不到及格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時間為6月2日(周六),地點另行通知。
4. 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成績、經歷業績評價、面試成績按照3∶3∶4的比例計算總分。按照考察人選與選任職位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確定考察人選。
(三)體檢與考察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標準執行,由各區組織實施,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對象。
各區按照《天津市公務員錄用考察實施細則(試行)》規定的程序和要求組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嚴格考察,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對需要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審計。各區根據考察結果,研究作出任用決定,經研究無合適人選的,可以取消選任計劃。
(四)公示與審批
選任人選的有關情況應在其所在區、鄉鎮(街道)、村和社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任用的,按規定程序報市委組織部辦理錄用審批。對有信訪舉報并查有實據的,不予任用。對有舉報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任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任用。
(五)任職和定級
選任人員實行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有關要求,確定職務與級別,并按有關規定進行公務員登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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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舉報電話:12380
監督舉報網站:http://www.tj12380.gov.cn
中 共 天 津 市 委 組 織 部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天 津 市 公 務 員 局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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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