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湖南株洲市人民檢察院選調檢察業務人員4名公告
(5)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需加蓋單位公章)。
3、報名人員提供的有關信息資料必須真實,如因虛假信息資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名人員自己承擔。
四、資格審定
株洲市檢察院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定,并將資格審定情況、考試的時間、地點、聯系電話告知報名人。
五、考試
考試以面試為主,由株洲市檢察院統一組織,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每個職位的選調計劃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不小于1:2。
六、體檢
依據面試成績從到低分按選調人數1:1的比例確定擬選調對象,由株洲市檢察院組織擬選調對象進行體檢。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七、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按選調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由株洲市檢察院成立專項考察組,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德、能、勤、績、廉全面考察。
八、遞補
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人員或合格人員自動放棄的,按排名依次遞補。
九、公示、辦理調動手續
對經考察合格擬選調人員將在株洲市人民檢察院網站予以公示。根據公示結果,確定最終選調人選,經組織、人事、編制部門研究同意后辦理調動手續。
十、其他事項
(一)被選調錄用的人員原職級按有關政策規定予以確認,原擔任的行政職務自行解除。
(二)本單位不負責安排、解決被選調人員的住房和配偶、子女的就業、入學等沒有政策規定的福利待遇等事宜。
(三)聯系方式:
報名地點: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干部處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文化路568號,郵編:412000
聯系方式:0731—28108248
(原標題:株洲市人民檢察院選調檢察業務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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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湖南株洲市人民檢察院選調檢察業務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株洲市人民檢察院
2014年12月4日
(責任編輯:李明)